干警谈|绿水青山间,新景入画来
——参加“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有感
初冬之际,东湖之畔,我有幸参加了“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众多环境资源司法领域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一场跨越山海的交流,一次长江司法保护的法治“盛宴”,这启发了我对长江司法保护的新思考。
长江大保护,离不开法治共融。长江大保护不仅是一个环境议题,更是一个法律议题。主旨演讲环节,江必新教授详细论述了司法审判中如何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价值衡平问题,吕忠梅会长提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过程中,推动“三审合一”审判的“物理”聚合到生态环境审判理念、审判规则、审判程序的“化学”融合,让我深受启发。
法律为长江大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明确的规范指引,确保了保护行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司法审判构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固防线,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环境污染纠纷,惩治违法行为,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行为形成有力的震慑。论坛上介绍的司法实践案例,例如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赔偿金等,都生动体现了司法在长江大保护中的关键作用。长江大保护,离不开区域协作。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祖国大地万千不同,但相同的是对环境保护上的共同认知。长江流域覆盖多个省市,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无论是,开幕式上发布了由长江沿线11个高院联合发起的《加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倡议书》、11个省市携手通过司法手段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的“星火计划”启动,展现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的决心和信心。亦或是,本次论坛中既有长江司法保护的理论家,又有长江司法保护的工程师,从学术、审判实践多角度,深入交流探讨长江司法保护面临的实践挑战和发展方向。都让我深刻感受到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合作对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性,只有加强合作,才能形成保护长江的合力。长江大保护,离不开思想传承。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充分发挥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此次论坛特别安排了“学术之路 青年沙龙”等一系列活动,为青年学者和青年法官提供一个展示自己才华、交流思想的平台。
通过这些活动,让我深刻地感受到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不仅是一个环境司法战线真抓实干的练兵场,更是一个环境司法学术研究的风向标。同时,它还为青年干警提供了一个更新环境司法理念的加油站,帮助我们不断成长和进步。在论坛交流的过程中,青年干警汲取了前沿的理论知识,而且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入思考,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共同探索环境司法的新路径和新方法。此次论坛是一次观点交锋的头脑风暴,更是一次聚智合力的跨界对话。作为法院青年干警,我将更加积极地参与到长江大保护的实践中去,为“护一江安澜、绘荆楚青绿”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