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案件调解,用"当庭兑现"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案结事了”,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追求的目标之一,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稳妥处理民间纠纷之需要。老河口市法院奋战在民商事审判一线上的干警们在具体案件处理过程中,对于适宜调解的案件,力争协调当事人开展调解,并努力促成相关需要履行的义务能够当庭兑现、尽快兑现,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增加执行工作压力,帮助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原告崔某与被告汪某某于2009年经人介绍相识,次年结婚并在同年生育一名男孩崔某某。因为双方婚前缺乏了解,相处时间较短,婚后亦未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6年崔某起诉到老河口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予以驳回。后崔某与汪某某分居,感情完全破裂。2018年崔某再次起诉到老河口法院,要求解除婚约关系,分割房产、车辆、共同债务,在民一庭蒋亚平、孟青云、孙辉三位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划分了夫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和债务,并当庭兑现28万元。
2017年原告李某某等九名农民工受雇佣到被告朱某处工地干活,工程完工后没有兑现工资,只是打了“白条”。李某某等人持“白条”多方走访反映,最后起诉到法院。在进行诉前调解,准备签订协议时,被告朱某又失去踪向。薛集法庭李海兵法官多方打听,终于与被告取得联系,通过反复工作,被告终于朱某答应向朋友借钱将工资还上。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按80%的比例当庭兑付其中持有欠条的6名原告的工资。对其余没有欠条、证据不足的三名原告,经法庭耐心释明,自愿撤诉。
2014年,原告王某某与李某某相识相恋,次年4月李某某与王某某订婚,并支付彩礼11000元,同年10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2016年在结婚仪式后,李某某又向王某某支付了66000元并购置了四金。后双方因外出打工问题,矛盾不断直至互不来往。2018年,原告王某某向老河口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李某某则要求王某某返还前后彩礼10万余元。洪山嘴法庭兰大兵法官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为李某某讲解法律意义上的“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涵义和区别。最终双方自愿签订了民事调解书,调解离婚,由王某某向李某某支付3万元现金。调解结束,王某某当庭向李某某支付了3万元现金,双方的矛盾纠纷就此了结。
李某某在和耿某恋爱期间,多次以现金、微信付款、送手机等形式花费数万元,后双方不和分手。李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手机、礼金等财产。孟楼法庭贺庆法官通过对其释法明理、反复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230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一个个案件顺利调解,一笔笔款项现场兑现,一件件纠纷彻底化解。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各部门干警仍在孜孜不倦投入精力,争取通过调解快速化解纠纷,减少群众诉累,缓解执行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