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调解化纠纷 阳光执法暖人心
夫妻协议离婚,男方承诺给女方1O万元。婚离了,男方却反悔不愿履行。3月9日上午,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洪山咀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及扶养补偿纠纷案,双方当事人不但化解了怨气,同时也接受了一堂温情的法律教育课。
王某、陈某于2005年7月4日登记结婚。婚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4年9月11日在老河口市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由陈某抚养,抚养费由陈某承担;位于丹江口市师专路房屋一套归陈某所有,陈某一次性支付给王某10万元整,两年内付清。规定时间内,陈某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按照离婚协议一次性支付10万元。
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兰大兵根据对案情的了解,从关心婚生子女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温馨释法,巧化恩怨,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做到案结事了,情法相融!
该案代理律师饶丹斌当庭感慨:“执业近十年,老河口法官在民事矛盾处理上不但温情,而且阳光,让当事人从心灵深处感悟到化解纠纷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