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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法院曝光 “老赖”促执行

时间: 2018-11-02 17:03 来源: 省高院宣传处

“法官同志,我专门从外地赶回来还钱,能不能把我的曝光失信信息和限制消费措施取消掉,我真的特别着急,感觉很丢面子。”近日,竹山法院官渡法庭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易某,面对多次去家中寻找无果、逃避执行近两年的被执行人主动出现,难免让执行法官感到意外。

据悉, 20175月官渡法庭受理了肖某申请强制执行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易某先后多次在原告肖某处借款共计116200元,经开庭审理并判决后被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进入执行阶段后,经调查易某本人常年外出务工不在家,办案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督促履行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易某依旧未履行,后穷尽“查、访、冻、划、扣”等多种各种执行手段仍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外地牌照的小汽车,证明其有一定的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义务,办案法官依法将易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行制裁。

“我在陕西省旬阳县和别人合伙做生意并成立了公司,现在供应商看到法院将我纳入‘老赖’对我诚信有怀疑不敢给我供货了,而且当地政府拟对我推荐为政协委员但现在因失信问题审查不通过,我真心的对以前的不诚信感到后悔了。”被执行人易某和办案法官说了实话,从执行谈话中了解到,易某和朋友在陕西省旬阳县成立一家医药公司,在当地经营良好并开设了几家分店,由于该公司效益良好、带动性强,被当地政府纳入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并对负责人易某拟推荐为政协委员鼓励其努力发展。但法院对外发布对易某的失信行为和限制高消费后,供应商在网上看到其“老赖”信息拒绝供货,公司也在经营中因易某个人不诚信受到发展,并且易某个人的晋升前途差点因此受阻。情况摸清楚后,办案法官督促其现场履行了116200元的偿还义务,屏蔽了对被执行人易某的失信曝光和解除限制高消费,并严厉批评了被执行人不诚信和违法行为,鼓励今后要遵纪守法、诚信做人,个人才能进步,企业才能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