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了孩子!《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发送成功!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了孩子!《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发送成功!
杜定娇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选自《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近日,老河口法院洪山嘴法庭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的离婚纠纷案件中,随案向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案情回顾
小聂与小李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二子,后因生活琐事,双方争吵不断,小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老河口法院洪山嘴法庭,要求离婚。
“我的诉求是离婚,两个孩子我必须要抚养一个,这样的话就不会因为抚养费或者探望小孩的问题和小李再有任何瓜葛!”小聂在庭审中态度强硬。
小李则表示“离婚我同意,但两个小孩在一起是个伴,如果现在让小聂把孩子带走,我和我的父母都不会同意!”
庭审结束后,眼见双方当事人根本无法平静协商,李伟法官遂将二人安排在不同的调解室,通过“背对背”形式开展调解。
调解中,小聂和小李都在喋喋不休的数落着对方的不是,但李法官的原则只有一个——最有利于孩子!
“小孩还小,不应该是你发泄情绪的对象!我知道你有委屈,但从头到尾你都在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从来没有站在孩子的立场考虑问题。”
“你们婚姻的失败已经让他们受到了一次伤害,为什么现在还要伤害他们第二次呢?如果被分开由两个家庭抚养,不同的家庭环境和教育模式,势必会让两个孩子之间变得陌生,并不利于孩子们的成长。”面对小聂,李法官语重心长。
待双方当事人情绪平复后,李法官再次组织二人“面对面”协商。
“我也是一个父亲,非常心疼两个孩子,希望作为他们的父母,你们可以冷静下来,理性思考,做出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决定。”
“你们离婚后双方仍有抚养、教育小孩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探望小孩也可以在不影响小孩生活学习的前提下行使探望权。”
……
李法官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以一个孩子父亲的身份,引导双方将心中的“火”说出来,浇灭掉,说透家长里短。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两个小孩都由小李抚养,小聂按约定支付抚养费用,定期探望两个孩子,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归两婚生子所有。
调解结束后,依据最高法于4月15日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李法官向小李和小聂宣读并发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明确列举了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并附上了相关法律条文。法官叮嘱二人仔细阅读,今后不要只考虑“自己要什么”,而是要多想想“孩子需要什么”!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也关系到国家的未来
老河口法院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持续开展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
提醒父母站在子女的角度考虑问题
让孩子的成长之路有爱相随 不再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