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正式成立
你知道吗?老河口市法院和老河口市司法局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为大家提供法律援助!
真的吗?这个工作站设在哪啊? 就在法院的立案大厅,我带你去看看吧!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简称“两高三部意见”)精神,推动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拓宽便民服务渠道、疏导社会矛盾、节约诉讼成本。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和老河口市司法局共同设立老河口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
工作站的职责主要为:
1
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主要包括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法律程序、诉讼材料和诉讼调解建议等。
2
提供应急、简易法律服务。
3
协助申请法律援助。
4 宣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法律援助制度。 工作站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 1、属于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的; 2、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儿保障金或生活困难救助金的; 3、在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 4、无固定生活来源或二级及以上残疾的; 5、办案机关决定给予司法救助的; 6、依靠抚恤金生活的; 7、因灾正接受政府临时救助的人员。
工作站法律援助的范围:
1、被告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刑事案件; 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和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 3、请求国家赔偿的案件; 4、请求给予社会保障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 5、请求发给抚恤金、救助金的案件; 6、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案件; 7、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 8、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纠纷案件;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 10、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纠纷案件; 11、破产企业职工权益纠纷案件; 12、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 13、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4、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5、家庭暴力受害人维权案件; 16、产品质量纠纷案件; 17、高危作业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8、农民工工伤和工资纠纷案件; 19、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维权案件; 20、军人及其家属维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