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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法院三举措实施审判管理一把手工程

时间: 2014-12-10 15:08


“上次审委会讨论发现的7个瑕疵案件和今天发现的2个瑕疵案件,审管办要全面、深入复查,该追责的要追责”院长庄和平在审委会讨论结束时说,这是老河口市法院一把手亲自督查案件质量的一个缩影。2014年以来,一把手对瑕疵案件、差错案件“零”容忍的态度,让每一个办案法官对案件质量不敢有丝毫怠慢;一把手狠抓案件质量,扭转审判管理落后的决心,让各业务部门不断更新管理理念。2014年元至11月,该院判决结案案件1048件、上诉案件116件,其中维持56件、撤诉26件、调解24件、改发12件,一审判决案件改发率为0.43%。

刚性化管理、增强责任意识。针对2013年改发案件数居高的形势,该院年初制定了改发案件逐案复查制度,并严格按照《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追究差错案件的承办人、合议庭成员的审判行为过错责任。院审委会逐案研究并听取承办人意见后定性8件改发案件为差错案件,对16名改发案件的承办人和3名合议庭成员进行通报批评,院长亲自对改发案件数居前两名的审判业务庭庭长进行诫勉谈话。达到“管案”与“管人”有机统一、“管部门”与“管法官”有效结合。

细化管理、统筹审执工作。格按照判流程、案件管理行,精益求精把案件每个细节准确、准做到位,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指棒”效。一把手带头学习审判绩效评估指标,以“精”做目标、以“要求。该院党组以近三年审判绩效评估指标为依据,在分析全院收结案数、结案方式、平均审理时间、改发案件类型等数据的基础上,年初将工作量化到各业务庭,每季度对全院审判工作进行态势分析和司法统计分析,对各业务部门的具体工作进行适时调整。一把手亲自抽查评查案件,当面指出瑕疵案件承办人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力求把每起案件案、精品案。

动态管理,提高工作效能。该院以法院判管理系统实时统计段目考核据分析,适、适当调整管理策略和手段,实现对案件审执程序行和绩效评估指标实时控。2014年3月,该院首次在基层法庭召开审判管理推进会,会上一把手为各业务庭室分析第一季度各项绩效评估指标、适时调整下一季度工作目标,通过动态监测段性量化估、目考核等制度不动审判工作均衡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