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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开庭:将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到实处

时间: 2017-05-22 10:32

519900分,在老河口市人民法院第科技法庭,党组书记、院长关健身着法袍,敲响法槌,带领一个专业刑事审判团队拉开了被告人张某抢夺案、被告人李某、涂某、许某故意伤害案的审理序幕。

这是我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后,院长第一次作为员额法官开庭审理的案件。老河口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天稚、检察委员会专委陈海玉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及我院部分干警和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该起庭审。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通过电脑随机分案,关健院长作为主审法官并依法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刘祖民、李进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庭审活动分阶段依法推进、规范高效、条理清楚,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彰显了法庭审判的程序正义,给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起到了“示范庭审”的作用。

庭前准备充分,庭审遵循“有证举在法庭,有理说在法庭”的原通过控辩双方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等过程,全面、客观地查明全案事实。在此基础上,合议庭经休庭认真评议,张某抢夺案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张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悔罪认罚,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被告人李某、涂某、许某故意伤害案将在合议庭进行评议后择期进行宣判。

一个上午,两起刑事案件,一件当庭宣判,实现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融合。

参与旁听的我市人大代表陈丰胜对关院长审理的两起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及法律效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陈丰胜表示,当前,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法院、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司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开展案件审理、参与案件公诉,率先垂范,做出了榜样,极大的调动了法官、检察官的积极性、主动性,相信司法体制改革一定会在法院、检察院取得圆满成功。

法院院长亲自参与案件审理以前很少见,但现在会变得越来越常见!

    各级法院包括院长在内的领导,大多是从一线优秀法官中提拔产生的。院领导回归法官本位、直接参与审理案件,今后将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常态,这也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我院先后出台多项规定,明确建立院领导、庭长直接办案制度,每个月为院领导、庭长设定办案任务数,而且重点办理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发挥院领导、庭长带头示范和导向作用,同时规范案件审判流程和质量的管理,全力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带动法院的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通过改革务求实效,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