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法院受邀参加第四届环丹江口库区三省六县市区法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第二个全国生态日给湖北十堰丹江口库区的环保志愿者重要回信精神,10月18日,环丹江口库区的三省六县市区法院在十堰市郧阳区召开第四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会议。老河口法院受邀作为观察员出席此次会议。
会议邀请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清军以《“认购林业碳汇”的法律适用》为题作报告,为林业碳汇赔偿机制提供了有益指导。
环丹江口库区的三省六县市区6家法院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发布典型案例。会议审议并签署了环丹江口库区三省六县市区法院《关于在生态环境案件中探索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意见》。该《意见》在引导被告单位、被告人及违法行为人在生态修复的基础上,进一步赔偿因破坏森林资源导致的林业碳汇损失,促进生态环境有效修复。
老河口作为汉江中游第一站,距离丹江口水库仅50公里。老河口法院谨记习近平总书记“国之大者”的殷殷嘱托,继续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履行司法保护、环资审判职责,扩大司法协作“朋友圈”,以司法之力护航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