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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 护家前行|六一来了!为家长补上“落下的课”!

时间: 2023-06-01 14:48 来源: 老河口法院

“什么是‘家庭指导令’?”

“如何理解‘国家支持’与‘社会协同’的表现形式?”

“违反《家庭教育促进法》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今天,法官来为你答疑解惑!

近日,老河口法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联合市教育局、市检察院、市妇联等单位走进老河口市光未然小学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为广大家长朋友补上“落下的课”。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老河口法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干警结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从榜样示范作用、子女教育引导、加强有效沟通等方面进行授课,用生动的语言、丰富的案例和精彩的互动,现场指导大家如何与孩子们建立积极正向的感情互动,帮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干警们还指出了大家平时家庭教育中的一些误区,强调家庭教育在指导子女性格形成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重要性,引导大家做一个有成长型思维和人格的家长,进一步融洽亲子关系。

家庭是孩子最好的学校,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教育孩子时力不从心怎么办”“家庭阅读浅谈”“帮助孩子调节情绪”,三位家庭教育优质课讲师以生活中的案例,与各位家长分享了家庭教育的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老河口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干警向大家宣讲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内容,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家长们要重视家庭教育。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老河口法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设立一年来,多次开展家长幸福课堂,引导家长以科学的理念和实用的方法开展家庭教育,为未成年人成长护航。

下一步,老河口法院将继续联合社会多方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形成学校保护、家庭守护和社会共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以法之名 护家前行|六一来了!为家长补上“落下的课”!

“什么是‘家庭指导令’?”

“如何理解‘国家支持’与‘社会协同’的表现形式?”

 

“违反《家庭教育促进法》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今天,法官来为你答疑解惑!

近日,老河口法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联合市教育局、市检察院、市妇联等单位走进老河口市光未然小学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为广大家长朋友补上“落下的课”。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老河口法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干警结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从榜样示范作用、子女教育引导、加强有效沟通等方面进行授课,用生动的语言、丰富的案例和精彩的互动,现场指导大家如何与孩子们建立积极正向的感情互动,帮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干警们还指出了大家平时家庭教育中的一些误区,强调家庭教育在指导子女性格形成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重要性,引导大家做一个有成长型思维和人格的家长,进一步融洽亲子关系。

家庭是孩子最好的学校,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教育孩子时力不从心怎么办”“家庭阅读浅谈”“帮助孩子调节情绪”,三位家庭教育优质课讲师以生活中的案例,与各位家长分享了家庭教育的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老河口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干警向大家宣讲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内容,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家长们要重视家庭教育。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老河口法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设立一年来,多次开展家长幸福课堂,引导家长以科学的理念和实用的方法开展家庭教育,为未成年人成长护航。

下一步,老河口法院将继续联合社会多方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形成学校保护、家庭守护和社会共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