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党建风正劲 助推审判砥砺行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抓党建、促审判经验材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老河口市法院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两级市委和中院党组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正确处理好党建和审判两大“主业”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变被动司法为能动服务,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目标。
2015年,老河口法院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政法系统‘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先进单位”、“全市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优秀等次”、“档案达标先进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项目建设十佳服务单位”、“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仙人渡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党建责任在肩上,全院上下一股劲
“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2014年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从严治党,提出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态度之坚决、言辞之峻切,可谓振聋发聩。
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一个既要抓党建又要抓审判执行的沉甸甸的重担摆在面前,老河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庄和平同志及党组一班人并没有丝毫犹豫和懈怠,更无丝毫重审判轻党建的思想,而是进一步深化和统一了“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信念,把党建和审判作为法院两大“主业”,下定决心“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确立了“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党建工作主线。
一个全新的工作格局。老河口法院党组清醒地认识到,在“四个全面”总体布局和“两个责任”要求下,过去的工作格局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常态和新任务的需要,必须有所创新和完善。经过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党组成员进行合理分工,由院党组副书记直接分管党建工作。进一步明晰了院党组、分管领导、政工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各自的党建责任。对全院9个党支部所属党员台账进行了更新,对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完善,逐步优化和壮大政工干部队伍。党组书记带头履行党建责任承诺,层层传导、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了资源优化、制度完善、齐抓共管的全新党建工作格局。
一股强大的合力。得力于一个全新的科学的党建工作格局,老河口法院在党建工作领域爆发出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干劲和活力。同时,这种干劲和活力并没有被禁锢,而是被悄无声息地延伸到纪检监察、审判、执行、警务、人民法庭等各个工作领域,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合力,驱动法院全面工作逐步走入良性循环。“变化是最扎实的答卷,事实是最有力的证明。”2015年5月26日,襄阳市法院系统司法鉴定工作现场会在该院召开。紧接着,9月25日,襄阳市法院系统落实“监督责任”暨“转作风、抓落实”活动推进会在该院召开。至此,襄阳中院全年组织召开的三个现场会已有两个落地该院。事实证明,老河口法院的创新做法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和支持。
二、作风建设在路上,能动司法走基层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活动收尾绝不是作风建设收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形象生动,寓意深远,为我们在新的起点上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做出了全面部署。
一份勤勉与担当。为民务实不是一句口号,唯有自省自觉、亲力亲为才能深切地感受到它的真谛。为此,老河口法院专设电子日志管理员,加强对全院92个电子日志账户的动态管理,做到“周清月结”。同时,着力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活动。活动中,共收集干警对照检查材料89份,整改措施270余条。通过这两剂“药引”,全院干警精神为之一振,自省自觉之风蔚然形成。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在职党员分为7个工作组进驻基层社区开展“微心愿”活动,购置了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和粮油等生活用品,用实际行动为留守学生、困难群众实现了他们心中最大的“小愿望”。同时,大力开展精准扶贫、第一书记、社区“大党委”等一系列为民服务活动。2015年全年共投入援建资金5万余元,慰问困难家庭近70户,参与走访干警达到200余人次。真正将为民务实外化为行、内植于心。
一项有力的举措。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话,有担当、勤作为才是对它最好的诠释。“一村(社区)一法官”便民工作机制,便是老河口法院延伸诉讼服务,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一项有力举措。目前,该院已在我市219个村、32个社区全面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乡村便民服务活动,在矛盾纠纷较多的村和社区建立了47个固定法官联系点。截止2015年底,共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意见建议38条,办理司法确认案件814件,巡回办案312件,比上一年同期增加13%。2015年7月,市委主要领导为“一村(社区)一法官”便民工作机制写下了“很好,体现了为民服务宗旨和大讨论活动成果”的批语。这个振奋人心的时刻,见证了老河口法院人的担当、智慧和勤勉。
一种能动的司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做出重要指示:全国政法机关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这是新时期中央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增强企业发展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老河口法院派出全院干警主动联系服务辖区内的企业,该院16名法官分别包保了辖区内32家企业,制作联系企业服务卡,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三年来,共走访企业66人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75次,解决矛盾纠纷233件。同时,该院还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和“法律六进”活动,2015年全年共完成巡回审判104场次,开展“法律六进”活动56场次,参与干警达到230余人次。
三、基层党建创平台,为有源头活水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组织抓好了,党的建设才能上下贯通、接到终端,各项任务才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一个坚强的战斗堡垒。老河口法院党组深刻地认识到堡垒建设的重要性,从而在全院9个党支部中全面开展“五强创示范”活动,不断推动支部提能升级。为加强党员管理,将22名法庭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至法院第六党支部。充分利用法院内网平台,打造内网“学习园地”专栏,及时发布内部刊物,构建机关工作学习交流平台,吸收了60余名党员干警加入共产党员微信和“汉江创客”微信。通过组织开展审判业务研讨、裁判文书评比、学术论文写作、庭审观摩等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警的司法业务能力。
一场活跃的党内活动。老河口法院党组按照“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总要求,精心布置、组织召开院党组“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积极引导法院各党支部召开一年两次的组织生活会,院领导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科学制定和调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班子成员按照学习安排每月进行理论学习。积极创新学习内容和形式,探索利用“微型党课”等新型党课形式,将“三会一课”制度与本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渗透、相互促进。
一处司法工作的源头活水。理论学习在老河口法院干警中始终是一项头等大事,这是因为该院干警深刻领会到了其中的奥妙。对于一位忙碌的法官来说,业务上的充电并不容易。对一部修正后的法律的真正理解,往往需要解读其背后的国家政策理论。而理论学习特别是集中学习,则把这些政策理论在有限的时间内最好地理解并运用,这里便是司法工作的源头活水。为此,该院以“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活动的大力开展为推手,不断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要求党员干警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三严三实”精神、“三抓一促”、“四个全面”、“五大理念”等政策理论结合起来学,力求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
四、队伍建设在弦上,开辟法院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就要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关键在人,就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个艰巨的改革任务。司法体制改革事关一支宏大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建设,功在当下,利在长远。为此,老河口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改试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司改动员大会。深入研究和解读司改相关政策,科学制定、及时出台本院司改配套措施。按照规定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组织警力牺牲休息日加班加点,高质量地完成了41名法官的入额报名工作,经过资格审核、考试、考核、公示等各项程序,35名法官被湖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核准入额。在做好本阶段工作的同时,注重认真思考、研究、分析,规划好下一阶段的司改工作。从而使该院司改工作务实高效,具有前瞻性。
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老河口法院在自身队伍建设中,不断完善在基层一线选拔和锻炼干部的工作制度,注重将年轻干部、后备干部选派到基层一线锻炼。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合理解决干部职级待遇。以加强先进典型的选树工作为抓手,先后推选出近20名为民务实的优秀共产党员、好干部、优秀干警,不断引导全院党员干警向标杆看齐、向旗帜靠近,努力形成典型引路、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同时,严厉查处违纪行为,先后处理6名违纪干部。对不请假外出、不服从管理等“轻”违纪给予“重”处分,教育全院党员干警不以恶小而为之,真正把“三严三实”精神落实、落细、落小,在法院队伍中生根开花。
一场漂亮的翻身仗。“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老河口法院抓党建、促审判的一系列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在襄阳中院对全市10家基层法院的综合考评中,老河口法院位居第二,晋级第一方阵。在分列的13个考核项目中,该院就有11项位居前三。在上级法院的总结表彰材料中,一共16次提到了“老河口法院”。面对殊荣,老河口法院人会不断去思考、去铭记:只有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党建,并与审判执行业务有机结合、克难奋进,不断创新,才能走得更好、更快、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