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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共建 合作双赢 老河口法院与湖北文理学院联建教学基地

时间: 2017-03-3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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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高校充沛的理论资源优势和法院丰富的司法实践资源优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法学研究水平和司法工作水平,3月30日下午,湖北文理学院经济与政法学院的袁岳霞主任、李华义副主任一行四人莅临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与该院部分干警座谈,并签订《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湖北文理学院合作共建协议书》,确定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为湖北文理学院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的合作共建涉及3个方面:

共同组教学团队。由湖北文理学院从老河口法院聘请具有丰富事件经验的法官承担法律专业课程教学任务或不定期为学生开设专题讲座,进行实践教学课程的指导训练,指导学生开展法学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训练和毕业论文等。老河口法院定期邀请湖北文理学院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的老师来法院专题讲授法学前沿知识。

共同建设实践教学基地。老河口法院建立湖北文理学院的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每年接纳一定数量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为湖北文理学院开展实践教学提供必要条件。

协同开展法学研究。湖北文理学院向老河口法院开放图书资料系统,提供虚拟账号供老河口法院登陆内网系统,查询“中国知网”资料。老河口法院、湖北文理学院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协同开展法学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座谈会上老河口法党组书记、院长关健指出,合作协议的签署意义重大。一方面,法院为学校提供了教学实践基地、法学学习基地和法学研究基地,推动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再上新台阶。另一方面,学校的人才优势、学科优势,能为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全方位的有力支持,湖北文理学院将成为老河口法院审判工作的“理论辅导员”。关院长还表示,法院将关注从审判实务中寻找法学问题,并定期将问题归类汇总与学院组织研讨,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提升法院审判工作的质效。

会后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与湖北文理学院举行“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促院校共建,互惠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