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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关于坚决打赢执行工作“四大攻坚战役”的实施方案

时间: 2018-09-03 11:15 来源: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关于坚决打赢执行工作“四大攻坚战役”的

实施方案

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决战之年。为真正做到关键之年抓关键、攻坚之年真攻坚、决战之年真决战,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和省法院开展“三大战役”、襄阳中院开展“四大攻坚战役”的执行专项行动安排,结合本院实际,现就“坚决打赢执行工作四大攻坚战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纲要》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和省高院、襄阳中院执行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对照《“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紧紧围绕我市《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在全省法院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襄阳中院开展“四大攻坚战役”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提升士气,明确任务、坚定信心,继续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强力执行的高压态势,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二、工作目标和方法步骤

执行工作“四大攻坚战役”是总体战,包含了省院三大执行行动的所有内容,将上级法院“六个一律”和“十个一批”工作要求贯穿始终,同时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统筹兼顾全年执行工作重点,整体合一,相互衔接,相互补充。活动从3月份开始,历时10个月,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春季攻坚战役”(霹雳行动3-5月)。主要内容重点清查处理应发未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发布后未执结又撤销的案件;《通告》发布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而未能执行的案件;一年以上长期未执结的案件和长期信访老案;规避、妨碍、抗拒执行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而未采取的案件;2015、2016年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

工作目标:6月前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80%以上,执行标的到位率达70%以上;旧存案件全部从老系统迁移到新系统,2014至2016年执行案件录入数与司法报表统计误差率低于1%;不动产查控系统全面实现与中院 “点对总”不动产查控系统对接;完善银行存款查控系统,地方性商业银行在全部上线网络查询功能基础上,6月底前全部上线网络冻结功能。

工作措施:1.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未按规定纳入发布、未执结又无故撤销的,对一年以上长期未执结的案件,各级领导机关已交办督办的案件和有财产未恢复执行的终本案件,长期信访案件等进行自查自改,重点是查看执行行为是否规范、措施是否用尽、法定事由是否属实等,要边清查边登记,建立清理台账,并装订成册,符合条件的核查清退一批。2.确保不动产查控系统建设按襄阳中院设定的时限完成对接任务。3. 组织网络司法拍卖人员到武汉中院进行对标学习,提高网络司法拍卖效率。4.持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并将曝光的“老赖”名单信息集中向全市信用部门、金融机构、工商部门、政务中心等推送,加强信用联合惩戒力度。

(二)“夏季攻坚战役”(飓风行动6-8月)。主要内容重点清查处理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涉金融债权案件以及当事人常年信访的案件和存在地方部门保护需提级指定执行的案件;2013、2014年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全面提速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持续提高网络查控工作效率。

工作目标:2017新收案件全面、规范的录入流程系统;对2013、2014年度终本案件进行财产查控,符合恢复执行的要恢复执行;全面使用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处置被执行财产;全面启用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转变执行工作管理模式,通过指挥管理平台进行数据统计和案件督办;全部完成4G单兵采购工作并接入中院二级平台,12月份建成执行指挥中心。

工作措施:1. 对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被执行人适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视情节轻重提出司法建议,发出的司法建议材料统一报送至中院执行局备案。2. 对涉金融债权案件以及符合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跟踪报道一批,报道的情况及资料汇总编辑成册。3.在执行中发现需要进入执转破程序的依法引入破产程序。4.对一年以上长期未执结的案件和存在地方部门保护需提级指定执行的案件,及时上报中院提级指定执行一批。

(三)“秋季攻坚战役”(破冰行动  9-11月)。主要内容重点清查处理2013年以前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按照依法恢复执行或执转破、核查退出等程序办理;执结一批疑难复杂和涉众型的执行案件;解决申请人特别困难需要司法救助的执行案件。

工作目标:对2013年以前的终本案件,无论是恢复执行、执转破还是核查退出,办理标准要达到90%;全市法院给特别困难需要司法救助的申请人积极争取司法救助金30万元左右。完成核查清退一批、司法救助一批,有效化解一批案件存量。

工作措施:1.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争取司法救助资金并主动同中院赔偿办沟通协调,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对接。2.成立以法官为主体、执行业务骨干参与的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一案一策,重点攻坚。3.对长期隐匿行踪、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严重的依法给予罚款、拘留直至追究拒执罪,依法拘留罚款一批,拒执判刑一批。4.加强立审执破工作衔接,对确无财产执行的依法退出。

(四)“岁末攻坚战役”( 12月-春节前后)。主要内容重点清理以涉民生、涉特殊主体案件,对申请执行人为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受害人以及涉农民工工资的赔付案件,要利用春节前后被执行人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组织精干力量进行重点突破,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困难申请人家庭实际生活困难;基本完成第三方评价体系各项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12月底前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90%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达80%以上。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涉及基层法院的59项考核内容要逐项完成,每分必争。

工作措施:1.增强司法为民的责任感,胸怀为民意识,千方百计为困难弱势群体实现利益最大化,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2. 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人又给予了合理救助且案件符合退出条件的要退出一批。3.积极争取司法救助,确保困难家庭过年,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三、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摸清案件底数“四大攻坚战役”是前后联系、相辅相成的执行总体战,要统筹安排、层层推进、做好衔接,不要机械割裂四大战役的重点清查内容。在四大战役中,首先要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逐一清查、摸清底数,加大对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履行态度、财产现状以及案件执行阻力等各方面情况的甄别和审查,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对长期未结案件、规避执行案件、特殊主体案件、执行终本案件、长期信访案件要逐一摸排清查、建立台账、规范管理、重点督办。要全面清理执行案件信息录入情况,对信息录入不准确、不规范的要及时补充完善。案件数据决不允许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数据造假、虚报瞒报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要切实规范执行行为。认真落实执行工作各项措施和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执行人员的教育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执行文件规定、执行业务技能的专项学习培训。要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案件流程节点监督管理,严格终本结案标准,严格案款发放流程,切实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大力推进执行队伍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吃拿卡要、冷横硬推等不良现象,严禁消积执行、选择性执行,严禁“三同”办案,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廉问题。外出执行必须规范着装和使用执法记录仪,加强执行证据收集和自我安全保护,确保执行实体和执行行为规范。

三、要依法用足用尽强制执行措施。要依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采用重点突破、集中会战、公开曝光、悬赏举报、联合惩戒、网上追逃、司法建议等综合措施,用足用好拘留、罚款、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手段,想尽一切办法,穷尽一切措施,打好组合拳,对“老赖”形成围猎态势,坚决将被执行人规避、妨碍、抗拒执行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全面彰显执行强制力和司法权威。

四、要不断加大执行宣传力度。要切实用足用好失信人发布制度这个利器,因地制宜,将失信被执行人照片、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履行标的和失信情形等,印制成通告在被执行人居住地、城市中心广场、车站、码头、医院、商场、银行、街道宣传窗栏以及广大农村地区广泛张贴,并在人流密集地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同时要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利用各种纸媒体、新媒体、官微等反复传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院在执行宣传上要加大投入,舍得下力气、花本钱,要制作专题片,适当时候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切实达到“惩戒一人、威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

五、要加强信息技术建设和运用。要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信息化建设各项任务,特别是网络查控系统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任务。要转变思想观念和执行方式方法,主动适应信息化带给执行工作的全新变化,将大部分精力用在执行案件网络化、信息化操作上来,切实提升执行工作效率。

六、要坚决贯彻“六个一律”执行原则。对涉党政机关的案件一律交叉指定执行;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有财产不执行、乱执行案件一律提级指定执行;对有财产而长期未结的积案一律指定异地执行;对当事人一方相同分散在不同法院的执行案件一律指定集中执行;司法拍卖一律采取网络拍卖方式进行;重大执行活动一律实行执法记录仪实时全程记录。

七、要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律”和“十个一批”执行原则和措施,并将其贯穿于“四大攻坚战役”始终。法院主要领导要真正将执行工作当做今年法院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亲自抓在手上、真抓真管,帮助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体执行干警要勇于担当,以蚂蚁啃骨头的精神和排除万难的决心勇气抓好各项执行措施落实,全力以赴确保 “四大攻坚战役”决战决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