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报告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12月28日在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宋建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2012年,我院不断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认真落实各项服务举措,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5501件,审、执结5413件,结案率为98.4%。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65件,审结165件,判处被告人224人。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强奸、绑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暴力犯罪及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予以严惩,如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吉保安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同时还加大了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渎职等职务犯罪审判力度,共判处职务犯罪14件,彰显了惩治腐败的决心。二是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了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管理,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今年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结案件132件,判决被告人184人,认罪率100%。三是完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20件27人,对其中3名在校学生判处了缓刑。四是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自诉案件和解工作,促进涉案矛盾的化解,减少社会对立面,维护大局稳定。共审结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4件,调解结案32件,调解结案率为96.8%,累计为当事人兑付赔偿款近140万元。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回应民生诉求。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269件,审结4187件。坚持“调解优先”理念,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积极做好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在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3572件,调解率为85.3%。加大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调处力度,倡导敬老爱幼风尚,促进家庭和睦,共审结离婚、继承、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类案件465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益,及时审结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纠纷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698件。加强对市场投资主体、投资和创业行为的保护,共审结各类投资、金融、合同纠纷2729件,涉案标的1.13亿元。近几年,共审理葛洲坝水泥公司合同纠纷案9件,累计为企业追回货款1400多万元。今年9月远赴上海,通过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为万盟公司挽回损失80余万元。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73件,审结273件,结案率为100%。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机制作用,在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之间,最大限度地采取协调方式处理行政纠纷,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互相理解。经法院协调原告撤诉的行政案件有5件,撤诉率为73.4%,进一步和谐了“官民”关系。严把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关。共依法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案件266件。通过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法审查,及时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并移送执行,支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如依法对我市三起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行政处罚案进行了强制执行,有力推动了我市依法整治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工作。
完善执行机制,维护社会诚信。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799件,执结778件,执结率为97.3%。针对当前执行案件中存在被执行人拖延执行、抗拒执行等现象,我院对执行措施进行整合运用,努力破解执行工作难题。一是加强法院内部立、审、执之间的配合,理顺各部门职能,促进执行权的公正、高效、规范、廉洁运行。二是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针对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规避执行的问题,与计生部门联手,先后派出6批执行专班,远赴广东、浙江等地开展异地执行,对我市106户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司法查询和扣划,累计扣划金额达100余万元,有力促进了我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三是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综合运用协调、联动、威慑、强制等执行措施,对特殊主体案件和涉及民生的案件重点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四是灵活运用执行艺术,采用“放水养鱼、分期付款”的方式圆满执结了历时九年、涉及1733名申请执行人、标的额高达1460万元的永生城市信用社存款纠纷案件,得到了各方当事人和市委、市政府的一致好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此案被评为襄阳市法院系统“十大精品案件”之首。
二、创新管理方式,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
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统一部署,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推进诉调对接,合力化解矛盾。着力建设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在院立案大厅设立三个专业调解室,成立“老河口市司法调解指导中心”,提升司法调解指导工作水平。二是在各乡镇(社区)矛盾排查调处中心设立巡回法庭,对各乡镇调处中心、村居调解委员会等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三是充分发挥专业人民调解在处理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分别在“道路交通事故调处指导中心”、“医患纠纷调处指导中心”、“劳动争议纠纷调处指导中心”派驻经验丰富的法官现场指导调解工作,开展司法确认。一年多来,我院已对1864件人民调解协议进行确认,上述案件无一件发生申诉、信访,自动履行率达100%,取得良好成效。
健全信访机制,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平安河口建设,为群众依法维权,迅速化解纷争提供便利。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强化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职能,全年共接待办理诉讼事务和来访380余人次,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信访评估预防、约期接谈、分析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等“五项制度”,建立源头预防机制。认真排查审理中的案件,对当事人上访情况进行等级评估;对有进京赴省上访可能的案件,逐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制定化解措施,确保将信访人稳控在当地。为维护社会稳定,我院还向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共发放执行救助金20余万元,减免诉讼费13万余元,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深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以“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和机制。一是深化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实行立、审、监、执四分离,使审判流程更加透明;充分发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对案件从立案、审理到执行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节点控制、量化考核。实行审限预警催办制度,加强案件督办工作。二是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为了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扎实开展了庭审、裁判文书、信访案件“三项评查”活动,共评查庭审62期,评查法律文书496份,并对庭审和文书评查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奖优惩劣。三是完善审判绩效考评及奖惩机制。对照上级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坚持每月对收结案情况、案件调解情况、案件执行情况、信访案件办结情况等进行月通报,实行动态分析,每月对各庭科室进行业绩考评,同时将考评结果纳入干警个人业绩档案,作为晋升、奖惩、培训等管理工作的依据。
三、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建设公正、廉洁、为民法官队伍
以思想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队伍廉政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素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自觉践行“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把审判工作同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思、宗旨意识。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和“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把党的建设、创先争优融入各项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队伍活力。
加强能力建设,增强业务素质。认真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提高干警的司法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对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人员,采取任职培训、晋升培训、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期分批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培养一批岗位专业能手。共选派干警参加各类培训67人次,努力造就一批专家型、复合型法官。把提高科技素质作为提高队伍业务素质的重要环节来抓,加强对计算机应用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干警运用高科技手段的能力,办案办公效率大大提高。
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司法。以队伍建设“零违纪”为目标,继续推进公正廉洁司法。认真实施“治庸问责铸铁律”工程,积极主动查处违法违纪问题,通过对立案窗口、人民法庭等工作岗位不定期进行暗访,重点查处违反“八条禁令”和“七类突出问题”;通过采取教育、查处等措施,进一步严肃法院纪律,强化管理监督,纯洁法官队伍。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具有审判权、执行权等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和制约。
四、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提升法院司法形象
不断增强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人大报告制度。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抓好落实。坚持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经常性的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函,不断改进和拓宽接受监督的方式和渠道。对辖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专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案件审理,把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置于代表、委员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一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监督执行26人次。
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以创建“开放型法院”为目标,坚持“阳光司法”。积极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有关规定,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开通了法院互联网站,及时将法院重要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活动、重大案件向社会发布。与襄阳电视台合办《说法论理》专题栏目3期,通过以案说法形式直播我院重大案件庭审现场。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0件。邀请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就法院如何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向各企业家征求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面临许多困难和不足:在司法理念上,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思想有待进一步加强;面对社会矛盾的繁杂性和多样性,现有的化解能力和手段尚不足以完全应对,涉诉信访矛盾的化解途径还需进一步探索;执行工作仍有许多瓶颈未能突破,司法效能建设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办案力量不足、法官断层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对此,我院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五、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强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为民司法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能动司法,开拓创新,为实现市域经济稳中求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能动司法,服务保障大局。2013年,我院将在市委领导下,全力服务河谷组群发展战略和“1331”工程,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效强化审判管理,科学配置司法资源,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依法审判诉讼案件,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是依法履行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秩序、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依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化证据裁判意识和法官责任意识,定罪量刑做到依法有理,坚决杜绝发生冤假错案。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妥善处理住房、医疗、就业、社会保障及婚姻家庭等领域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按照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要求,加大速裁工作力度,配齐配强人员,对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减轻群众诉累。依法行使司法审查权,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统筹兼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通过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监督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全面推进执行威慑机制的建设,从严惩处抗拒执行的行为,依靠制度优势,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三是完善为民举措,践行司法为民。改进立案接待窗口建设,优先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涉特殊群体的诉讼事宜。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增强人民法庭为民司法的窗口功能展示作用。规范诉调对接工作流程,改进信访工作方式,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切实推进矛盾纠纷有序、有效化解。通过不断完善为民举措,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
四是扩大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依法、及时、全面落实各项司法公开措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工作报告制度、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制度。认真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虚心听取媒体和公众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继续以创建“开放型法院”为目标和载体,大力加强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建设,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布举报电话、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等举措,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将司法公开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关切和期待。
五是提高队伍素质,保证公正廉洁司法。 继续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培养法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确保司法行为的纯洁性、高尚性;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强化大局观和群众观,带着群众感情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法官服务大局、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按照本次大会作出的决议,在市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