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当以廉为鉴 老河口法院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进一步强化部门负责人责任,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确保法官清正、司法清廉、法院清明,3月3日下午,老河口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共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工作目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从廉洁自律、工作职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进一步加强规范。一是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司法各项规定,确保自己、部门干警和家庭成员不出问题;二是积极组织廉政教育宣传活动,及时了解掌握部门干警的思想动态、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情况,对存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苗头性问题的干警,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三是支持、配合廉政监察员、审务督察人员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廉洁司法制度,按照“三铁四最”(铁法、铁纪、铁规、最守法、最守纪、最勤廉、最亲民)的要求,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四是做好风险点排查警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