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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土地承包纷争多,法庭调成一案、示范一片!

时间: 2024-07-25 17:19 来源: 老河口法院

近日,老河口法院孟楼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鱼塘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同时以点带面,通过该起纠纷的“示范”调解,一并化解了该村多起同类纠纷,取得了调解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2017年,村民张某、李某、王某三人将所承包的集体堰塘35亩私下转让给周某,此时,距离该片堰塘承包期限届满不足5年。

周某受让后对该堰塘加深、清淤形成鱼塘,并开展渔业养殖。2022年该片堰塘承包期限届满,至今,周某承包经营堰塘既未获得村委会同意,也未及时缴纳承包费,由此引起村民集体不满。同时,存在同类纠纷的村民纷纷持观望心态,村委会与周某多次沟通收回堰塘并追缴承包费用无果,无奈诉至老河口法院。

如果土地问题处理不当,往往会导致村民利益受损、邻里关系紧张,甚至影响基层社会稳定。为了妥善解决这一纠纷,承办法官秉持“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原则,与法庭干警们多次深入田间地头,与村民们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

“不是我不愿意归还,只是村委会应该将鱼塘加深、清淤的投资钱给我啊,我已经跟张某那三个人签过转包合同了,凭什么要直接收回去,我的损失谁来承担...”

“你占用了村集体堰塘这么久时间,损害了村民集体利益,损失点怎么了?”

“我们村委会之前给你发的《堰塘追缴承包费收回发包告知书》里面明确写了村委会重新发包堰塘,你可以按照程序申请,满足条件时再来承包。”

……

说起这事儿,不少村民满是抱怨,周某连连叫屈,村干部也是愁眉不展,各有各的难处。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注重情感沟通,用真诚的态度和拉家常式的话语,拉近与村民的距离,同时讲解《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将土地归属的“理”给讲明白了。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周某认识到了自身的不妥之处,他表示愿意归还集体堰塘,并补交承包费。

最终,在法庭主持下,村委会与周某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这么多年了,这回终于解决好了,谢谢法庭……”“法官,谢谢你们。就按这个来,我们以后不会因为土地承包问题再起争执了。”周某和其他村民纷纷对此次调解表示满意,亦向法官表示感谢。

至此,一桩因土地承包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以此为“示范”,在村委会的引导下。其他类似纠纷中的村民也主动申请与村委会和解。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逐渐增多,该类纠纷的妥善处理关系到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孟楼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工作模式,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