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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制教育,打击校园欺凌,老河口法院一直在行动!

时间: 2017-11-09 09:25

11月2日上午,北京西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校园欺凌案。朱某等5名未成年女生在校内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生,造成其中一人精神抑郁,至今无法正常生活学习。法官认为虽是未成年人,但随意殴打他人致伤,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朱某获刑1年,其他4人分别获刑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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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仅仅是校园欺凌案件的冰山一角。近年来,女生欺凌、留守儿童与流动儿童校园欺凌、网络欺凌成了新现象,呈现出低龄化、暴力性发展倾向,其残酷性、血腥性令人震惊!校园欺凌不仅给社会带来危害,也给青少年健康成长带来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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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校园欺凌案件

1、女生太邋遢引公愤遭群殴:重庆荣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一初中女生兰兰在住校期间太邋遢,引起宿舍其他女生的“公愤”,5名女生对兰兰打耳光,想要“教育”兰兰,不料竟将其打成10级伤残(十级伤残最轻微);

2、多人围殴女生事件:一起名为“网曝江西永新县女初中生打架”的视频在微博广泛传播。视频中,多名初中生模样的女孩对着另一下跪着的女孩连扇耳光,不时用脚踹其身体,殴打时间长达5分钟。此次涉事女生有9人,其中小学生有2人,中学生4人,3人已辍学,年龄都在12至16岁之间。涉案人员刘某(白色衣服的女生)被刑拘;

3、福建永泰初三男生遭围殴脾被切除 此前被同学欺凌4年:6月10日上午,16岁的永泰县东洋中学初三学生小黄,在结束中考语文科目考试后,难以忍着剧烈腹痛继续参加中考,这才向父母道出了一个藏掖4年多的秘密:自小学五年级起,他就经常被其他同学无故殴打。8日晚,小黄再次遭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围殴,忍痛2天后被送医,却被发现脾脏出血严重,于11日晚,经手术切除了脾脏。

 当前,全国范围内被媒体曝光、备受舆论关注的校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2016年11月11日,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九部委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强化对校园暴力问题的依法治理,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近年来,针对各地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的现状,老河口法院主动作为,在全市中、小学多次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为有效遏制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作出不懈努力。

我院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法官说法、走进法院、模拟法庭等互动式、参与式活动,使未成年人真正从内心认同法制,树立法制信仰,践行法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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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我院在依法打击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同时,狠抓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与感化,帮助其在思想上深刻认识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加快未成年犯罪人员的思想转变步伐,帮助未成年犯罪人改过自新,重新回归正轨。

  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让“法制的阳光照进来,学生的心田亮起来!”为了让法制的阳光永远普照大地,普照我们的校园,只有坚持不懈、长此以往的抓下去,才能逐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减少校园欺凌案件的发生,确保我们的校园安全、和谐 。让我们团结起来,争当法制传播者,共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