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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举报 何艳丽、宋珺、邓晓龙 涉嫌虚假提交证据
问题类型:
其他
【信件内容】
2024年12月3日,(2024)鄂0682民初1439号、(2024)鄂0682民初1440号案开庭审理。我现实名向贵院院长举报何艳丽、宋珺、邓晓龙(宋海燕的继承人)涉嫌虚假向法庭提交证据: 1、建筑承包合同书、通知此组证据涉嫌虚假向法庭提交 第一,2011年4月18日,公安部才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从该通知内容看,其他地级城市从2001年7月才开始推广印章加盖编码信息,老河口是襄阳下属的县级城市,可以证明老河口市2000年的时候根本没有开始使用印章加盖编码信息。2000年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书、通知却出现了未来将推广使用的公章,证明该组证据涉嫌虚假向法庭提交。 第二,该建筑承包合同书的 “承包期限:自2001年5月10日至2002年5月10日止”, 内部承包开始日并不是落款日期 的“2000年7月10日”,比落款日期晚了10个月。华侨、三建公司2000年1月2日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约定工期360日,如果按时完工是在2000年年底,内部承包开始日比计划完工时间晚了5个月多。 2、房屋购销合同、收条此组证据涉嫌虚假向法庭提交 第一,收条中的“2002年”有明显的改动痕迹。 第二,收条、房屋购销合同的时间不一致。宋海燕说,涉案房屋抵偿工程款,但收条显示的落款日期却晚于房屋购销合同一年。 2024年12月5日,我再次向贵院提交《鉴定申请书》。原因是,2024年8月30日经摇号选定湖北东湖司法鉴定所为鉴定机构,因宋海燕丢失原件,只提交复印件,移送委托后因鉴定检材无原件,鉴定机构于2024年10月22日退回,并于2024年10月28日终结本次鉴定。宋海燕于2024年9月2日死亡,其继承人何艳丽、宋珺、邓晓龙参与诉讼。 请求贵院查明事实,惩罚虚假提交证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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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徐杨
发信时间:
2024/12/10 19:55:01
【信件回复】
你好,你所反映的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证据的认定应由法庭经过庭审后综合全案进行评定,你反映的事项请向承办法官提交,法庭会依法做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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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回复人: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4/12/12 10: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