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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践行改革措施 大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时间: 2019-03-05 09:20 来源: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市法院在该《办法》出台后,大胆探索、提早谋划,充分保障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发挥辩护职能,防范了冤假错案发生,促进了审判公平正义,为该项工作在老河口市顺利开展打下基础,做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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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先试先行探索经验,主动担当作为。作为试点外法院,该《办法》出台后,市法院主动担当作为,探索经验,多次组织刑事审判团队认真学习该《办法》,共召开研讨会4次,对《办法》各项规定措施学精学透,充分把握《办法》精神,为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基础性保障。同时,注重总结其他试点法院先进经验做法,充实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工的内涵,为全覆盖工作全面推行做好准备。

    二是加强协作沟通配合,促进衔接通畅。市法院主动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律师协会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主动联合市司法局等部门召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座谈会,对开展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完善了相关举措,并就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通知辩护的范围、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加强经费保障、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如何调配资源、适应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需求展开讨论、形成共识,为各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落实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工作落地生效畅通了衔接渠道。

    三是研究制度制定规范,确保落地生效。为使律师全覆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市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会签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就刑事案件覆盖的案件类型、衔接程序、援助内容、机制保障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使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落地生效。同时,进一步完善值班律师制度,设置律师阅卷室为律师阅卷增加便利,对于工作衔接中遇到的问题,不定期通过联席会予以解决。全年共召开联席会5次,解决问题10余条,保障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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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年的试行探索,市法院已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2018年,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近200件,上诉31件,向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发出指定辩护人通知书84份,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二审结案中无一件改判发还,实现了刑事案件全年“零改判”、“零发还”、“低上诉率”的目标,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宪法性权利及人权。

    2019年1月,司发通〔2018〕149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颁布实施,这标志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已在全国范围推广。市法院将再加措施、再加力度,以此为新起点,进一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做出新成效。

    一是继续提高对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意义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最大限度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明确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开展;三是不断完善刑事法律援助衔接配合机制,努力实现公检法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律师管理部门之间信息系统对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继续努力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依法履行通知义务,方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