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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一 “地” 纠纷终化解

时间: 2026-04-14 15:24 来源: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近日,老河口法院张集法庭联合张集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村委会起诉村民要求腾退土地并支付占用费的纠纷,守护了乡村的宁静和睦。

2025年6月,陈楼村委会发包的机动土地承包期满,原承包户依法退出,胡某便将该地占用并先后种植玉米、小麦等农作物,村委会多次要求腾退,胡某皆以“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为由,拒绝配合。无奈之下,村委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某腾退土地并支付占用费2000余元。

庭审中,胡某对占用事实不持异议,但辩称这片地是其确权登记范围内的土地,15年前被占用后始终未获补偿,心中积怨多年,无处申诉。

法庭受理案件后,经过初步调解,发现双方各执一词,村委会强调政策法规和占地行为的不合法,而胡某则执着于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胡某积怨已久,若简单作出判决,不仅难以平息纷争,反而可能激化矛盾。

为从根源化解纠纷,张集法庭主动向乡镇综治中心发出“邀请函”,综治中心对接村委会开展疏导工作,法庭和司法所则共同对村民胡某进行释法说理与情绪疏导。

多轮背对背的调解,让双方矛盾不断消融。村委会同意在占用费上作出适当让步,胡某也表示愿意配合腾退,但胡某提出希望能当面向村委会陈述自己的历史遗留问题,并请村委会给予后续关注。

法庭抓住胡某内心变化,马上组织双方在法庭“面对面”沟通,并邀请综治中心司法所共同参与。

在多方的释法明理和情绪疏导下,胡某松口表示自己愿意腾退,同时提出现有土地上的附着物小麦归村委会所有,自己不再另行支付占用费。

村委会同意支付方案,并对胡某反映的历史遗留问题作出后续跟进承诺。更为可贵的是,签约仪式结束后,胡某当场对土地及附着物进行了腾退交付。

从“对簿公堂”到“现场交接”,这宗持续数月的占地纠纷,在多方联动下得以圆满解决,这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生动实践,法庭联动多方力量,既解群众“心结”,又凝聚乡村温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心结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