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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三个规定”: 法官报告“打招呼、说情”情况方能参加“两会一庭”

时间: 2023-08-25 18:17 来源: 老河口法院

近日,老河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文辉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委员会 合议庭讨论评议案件时报告“三个规定”情况的规定(试行)》精神,要求法官在参加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合议庭讨论评议案件前,必须首先报告该案“打招呼、说情”情况,并纳入讨论评议记录和“三个规定”填报系统。

会议指出,全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防止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更是法院干警防腐拒变的“护身符”,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

会议强调,要强化制度落实要把执行“三个规定”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作为第一议题,参会人员应当首先报告“三个规定”情况。要加强教育监督。要督促全体干警深刻学习,强化对“三个规定”意义的领会、内容的掌握、精神的理解,增强做好填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监督办案人员及时、全面、如实、详细记录干预司法和插手案件情况。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两微一端”平台对“三个规定”跟进解读,提升社会各界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正当程序和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情,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在随后的4个案件讨论中,参会人员首先报告案件办理中是否存在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接触交往以及记录报告等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并对是否存在“三个规定”有关情形进行表态发言,报告情况均记入审判委员会记录。

会后,全体干警按照中院文件规定和党组工作要求,抓紧抓好落实工作,在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讨论评议案件时均把“三个规定”作为第一议题,参会人员首先进行报告和表态,并记入笔录。

公正是司法的基石和灵魂。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发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从司法机关外部和内部、司法人员三个角度,构建防止干预司法案件的制度体系。实践证明,全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司法权威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