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义务不能甩!高效执行护童成长
近日,老河口法院高效执结一起监护人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案件,依法督促监护人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司法保障。
2021年,刘某(男)与焦某(女)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子女由焦某抚养,刘某按月支付抚养费。
然而近期,焦某在未与刘某协商的情况下,将孩子送至刘某家中后置之不理,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孩子已年满六岁,即将办理小学入学手续,但孩子户口未登记在刘某家中,导致刘某无法正常为孩子办理入学,影响孩子受教育权益。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执行申请后,老河口法院执行局快执团队第一时间开始办理。案件承办人迅速联系被执行人焦某,明确告知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抚养义务,细致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
面对法官的沟通劝导,焦某态度强硬、拒不配合,以在外务工、身体不适、无暇照料孩子为由,拒绝履行抚养监护职责。
为查清案件事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对焦某的财产及生活状况展开调查。
经查,焦某名下有大额存款及商铺,具备充足的抚养能力。考虑到小学入学报名时间临近,为避免耽误孩子入学,保障未成年人平等受教育的法定权利,执行局迅速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向焦某送达预拘留、罚款通知书,并对其名下银行账户予以预冻结。
随后,法院依法传唤焦某到庭接受询问。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焦某释法说理,明确告知: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只是惩戒手段,核心目的是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法官着重强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属于法定义务,不容推卸,拒不履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过长时间的沟通疏导与普法教育,焦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主动将孩子接回身边抚养,并当场写下悔过书,郑重承诺今后将自觉履行监护抚养义务,用心照料孩子生活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鉴于焦某已主动纠正错误、全面履行法定抚养义务,纠纷得以妥善化解,经合议庭评议,法院决定对其不予实施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