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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 2017-12-27 20:24 来源: 老河口法院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7日在老河口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院长    关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狠抓班子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发展、新成效,为老河口市“133工程”和“一区两城市”建设提供了可靠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14件、审执结4302案件,结案率82.51%,位居襄阳市第七位。调撤率27.74%,上诉446件,上诉率34%。二审改发48件,改发率1.49%。裁判文书上网率99.49%,案件平均结案周期57天。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共办结各类刑事案件170件,判处犯罪分子216人。主动开展“平安河口”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大防控”等行动,依法打击 “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案件31件39人,醉驾、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案件10件10人,毒品犯罪、赌博案件29件34人。全面强化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传销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成功审理了全市首例电信诈骗案件。依法惩处田某某非法上访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惩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13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依法审理邪教犯罪,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对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50名被告人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对6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

妥善处理民事纠纷,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充分发挥民事审判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保障作用,共办结普通民事案件2857件,增长了21.57%,诉讼标的金额9.6亿元,下降了21.44%。其中,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634件,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审结侵权损害赔偿类案件301件,预防、制裁各类侵权行为。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73件,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劳动关系。依法调处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纠纷等涉农纠纷案件28件,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保障农民安居乐业。主动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增强人民调解的力度,及时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666件民事纠纷通过调解结案。

推进商事审判工作,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坚持依法保护市场交易秩序,尊重契约精神,依法审理涉企民间借贷、金融借贷案件507件,建设工程合同、保险合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纠纷共计107件,规范了经济活动秩序。积极参与奥星粮油、葛洲坝水泥、江山重工等企业的债务化解工作,受理了我市首例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作出了襄阳首例准予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盘活企业资产3400余万元,让企业重新焕发活力。成功调处升宝鞋业有限公司拖欠26名实际施工人建设工程款、国泰华公司拖欠112名工人工资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深化行政审判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新行政诉讼法,强化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的保障力度,着力解决行政相对人不敢告、不愿告、不会告等问题。2017年,共办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0件,同比增长了122%。依法受理涉及工商、盐业、社会保险、国土、公安、环保、房管、土地等领域案件31件,拓宽了权利救济渠道,扩大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范围,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定期发布通报,解决行政诉讼中“告官不见官”的问题。2017年共有11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庭率达到48%。做好信访导入诉讼案件的审理,强化行政协调,依法审结石油公司六名员工与被告老河口市人社局、老河口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要求撤销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行政行为案件,化解了双方长达19年的信访矛盾,缓解政府信访工作压力。加大对行政执法的支持力度,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3件,裁定准予执行70件。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坚持“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以建立完善“三项机制”为抓手,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为着力点,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失信惩戒,加快财产变现,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2017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032件,执结标的金额1.9亿余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0%和12%,共拘留32人,处罚24人,强制拍卖(含网络拍卖)财产4000余万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71人,限制高消费102人,公开曝光老赖145人(次),追究拒执犯罪3件3人。通过不懈努力,“执行难问题”在我院得到有效缓解,省法院予以充分肯定,先后两次在省法院作先进典型发言,执行局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仙桃、钟祥、秭归等法院慕名来院交流。

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改革要求,按照最高法院、湖北省委的司法改革部署,坚持“权力落实、责任到位”的原则,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以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目标,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稳妥推进司改各项工作。遵从顶层设计,积极开展各项改革,落实和完善了人员分类管理、审判权力运行、司法责任追究和司法职业保障等四大类改革制度。通过改革,我院现有员额法官33人;审判权去行政化成效显现,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司法职业保障渐趋完善,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地位确立,进一步夯实了公正司法的基础;司法责任制全面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彻底落实,院领导引领示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日益健全。2017年,我院入额法官仅为改革前法官人数的71%,员额法官(除8名院领导)共受理案件3326件,结案2806件,结案率84.37%,人均结案近113件;院领导收案464件、结案388件,人均办案58件,占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43.61,超出规定办案量40%,法官人均结案数较改革前上升54%。

积极开展审判方式改革。实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努力做到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应出庭尽出庭,打造控辩审均衡对抗的诉讼格局。开展以“轻刑快办”工作机制为抓手推动刑事诉讼繁简分流工作,科学制定配套工作制度。受理简易刑事案件70件,当庭宣判48件,平均案件办结时间缩短至5天,实现犯罪嫌疑人早日定罪、早日送监、早日回归社会。建立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小额速裁工作机制,实行“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破解案多人少,效率不高等问题。全年共受理简易民商事诉讼案件2049件、结案1667件,结案率81.36%,占全院民事结案的65.97%。

认真落实立案登记、诉访分离等改革措施。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17年全年共对5214件案件依法登记立案,同比上升12.1%,保护当事人诉权;对法官随机分案,防止关系案、人情案。推进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全年共对35件信访案件纳入诉讼程序,依法启动信访终结程序6件。扎实开展信访案件化解专项活动,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落实责任,实施信访稳定风险评估、院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和复查追责等制度,依法化解5件诉访积案,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2起违法诉访行为,成功化解了杨玉山长达10余年的信访积案。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市法院全面深入落实各项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创新平台,完善措施,努力提升便民利民工作水平。

拓宽司法便民渠道。实行“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加强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和各法庭诉讼服务点建设,推进了网上网下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方便了群众诉讼。实行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视频开庭,为当事人提供多渠道、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协同市司法局共同设立法律援助中心驻市法院工作站,每周二派专职律师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院机关和各法庭设立律师阅卷室,建立律师服务平台,完善网上立案、查询等功能,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本着“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和建设,打牢服务群众的窗口和阵地。高质量、高标准加大法庭硬件设备投入,全年对6个法庭办公楼、场院进行了整修,安装了文书签章、视频会议和安检系统。坚持力量向法庭倾斜的原则,不断充实人民法庭办案力量,配备法官、审判辅助人员、法警、驾驶员。开展巡回审判,不断增加工作频次和力度,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2017年,人民法庭审结案件1705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39.63%,其中,巡回审判案件157件,简易程序审理1135件,调解案件420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和调解率达66.57%和24.63%。

关注困难群体帮扶。涉民生特定类型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开展诉讼费缓减免工作,共为90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交诉讼费121万余元。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救助资金20万元。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工作要求,通过组织建立农业合作社、引入优质企业结对帮扶等措施,帮助包保贫困村42户贫困户走上脱贫致富道路。

四、强化领导和监督,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市法院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信息化依托,不断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强化内外监督,固守司法“生命线”,确保法院司法的公正、高效、廉洁。

强化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委、人大、政协报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就执行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汇报,获全票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征求并回复、办理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审理叶某、田某寻衅滋事等案件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有关单位代表旁听庭审,依法公正作出判决。主动邀请和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参观考察调研,见证重大案件执行活动。重大疑难案件主动邀请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对检察机关监督的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予以纠正。

加强信息化建设,落实司法公开要求。以打造“智慧法院”3.0为目标,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建设了10个科技法庭、2个移动科技法庭并投入使用,所有案件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庭审资料数字化存储。安装使用数字法院、执行查控系统等近20个信息化操作系统。深入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今年共公开案件信息1440件;公开裁判文书2880篇,公开率90%;直播、录播案件25件。充分运用“两微一网一报”新媒体工作网络,主动编发微博、微信、官网信息、简报信息、手机报共2133条,发布电视视频3件,满足了当事人知情权,倒逼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效率,让司法公平公正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增强群众对司法活动的参与力度。不断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审力度,将其作为群众参与监督司法工作的主要途径,实现陪审员对法官是否廉洁自律、文明办案、遵纪守法、依法调解等工作的全方位监督,促进了阳光司法、保障了公平公正。今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635件,占全年审理案件的16.62%,参审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和调撤率均超过30%以上,有效提升了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认真落实“七五普法”工作要求,开展“法律六进”、法院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校园法治讲座、组织在校学生模拟开庭等活动,积极邀请各界人士和普通民众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了解与监督。

五、坚持多途径培养教育,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打铁必须自身硬。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建带队建,不断强化教育培训和纪律作风整顿,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专业高效、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开展多样化教育活动,提升法院队伍政治素养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先后与袁冲乡红色教育基地、百里生态丹渠等地党组织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干警政治素养和奉献精神;深入开展“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活动,努力做“四讲四有”的合格法官;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法治信仰”演讲活动,深刻领会十九大会议精神,培养“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升干事创业的信心和热情。

依托优势法学教育资源,推动法院队伍专业化发展。与湖北文理学院建立“院校法制共建合作”关系,通过互相开放图书馆、资料室,定期开展应用法学专题研讨,聘请学院法学教育和研究人员担任法律咨询员,在市法院建立法律教育实践基地等形式,实现资源共享、人员互动。多次邀请暨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知名院校教授进行授课,讲解法学前沿理论、深度解析最新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警的法学理论素养。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开展的各项审执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司法执法能力。一年来,通过多渠道、多种类、多频次的法学理论、法律实务的教育引导,提升了干警法学素养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法院干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典型引领与预防监管并重,打造廉洁高效法院队伍。先后推选出不同岗位上为民务实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干警,不断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六月,我院民三庭负责人胡琼(女)同志当选为襄阳市法院系统唯一一名省党代会代表,见证了我院队伍建设的成效。与此同时,狠抓纪检监察工作不放松,以实现干警“零违纪”为目标,全面贯彻“两个责任”,落实“一案双查”,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审判队伍纪律作风和“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整肃了干部队伍,促进了法院队伍向廉洁高效目标的实现。今年,我院一名法官因拖延办案在全市法院系统受到通报批评。

一年来,市法院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档案达标省特级单位”、“全省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洪山嘴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示范人民法庭”。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尤其是案件总量持续快速增长,加之人才流失、人员老化、退休,空编严重,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送达难问题凸显,严重制约办案效率;个别干警纪律作风意识不强,司法水平不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需要提升;物质装备建设特别是信息化建设迫切需要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在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市法院的整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各项部署,以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全面落实各项司法改革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法院整体工作走在襄阳市前列,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老河口建设做出更多更大贡献。

一是加强审执工作管理,全面提升司法工作质效。逐步完善业务工作网络化管理,严格审执工作流程,强化态势分析,严格节点管控,实时跟踪督办,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审判监督和问题案件评查工作,建好用活问题案件库,加大追责力度,落实司法责任。持续开展执行专项行动,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二是纵深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探索实施内设机构改革和审判方式改革,不断提升审判工作效率。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取消文书阅评,切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不断完善审判委员会、法官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审判委员会的运行,提升法官联席会的工作质效。与上级法院建立科学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提升审判质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强化队伍培养管理,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摆正“三观”,坚守信仰。进一步加强法律职业素养教育,推动实现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强化党纪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规范审判队伍作风,提升干警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意识。进一步完善干警职业保障水平,激发活力,增强凝聚力,不断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四是加快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法院软硬件实力。推进第一审判法庭维修改造工程,实现审判设施提质上档。不断创新和发展法院文化,发挥优秀文化的引领促进作用。继续加大新媒体建设工作力度,为法院工作的良性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提高信息化设备的投入使用率,逐步提升审判执行等工作的科技含量。不断强化法院建设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为建设“阳光法院”“智慧法院”夯实坚实的基础。

五是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时办理提案和意见建议。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大陪审员培训力度。深化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适时召开法院新闻发布会,保障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下,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老河口建设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