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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薛集人民法庭荣获“全省示范人民法庭”!

时间: 2018-03-08 08:45 来源: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2月27日

老河口市薛集人民法庭

荣获全省法院系统第四批

“示范人民法庭”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薛集人民法庭始建于1989年9月,重建于2011年10月。下辖薛集、竹林桥两镇,辖区面积206.9平方公里,共45个村、2个居委会,人口约7.8万人。法庭现有工作人员5人,年均办案190余件。近三年来,该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始终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庭审判的原则,努力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庭庭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落实便民利民举措,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一致肯定。先后被评为老河口市政法系统先进单位、综治维稳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抓改革强管理,提升公正司法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定纷止争职能作用。近三年来,该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76件,审结849件,结案率97%,其中调解、撤诉611件,调撤率72%。

       抓硬件促保障,营造现代化法庭环境建成了集导诉、调解、查询、诉讼实务办理、判后答疑、接访为一体的诉讼服务窗口;配置了饮水机、寄存柜等便民服务设施,设立有法警值班室、调解室、律师阅卷室,配备了法庭安检设备、办案用车、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

       抓服务促和谐,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根据形势发展,结合区域自身特点,加强与基层组织对接,对群体性、矛盾大等涉辖区稳定案件,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所在村镇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充分发挥村干部、镇包片干部、主管政法人员作用,最大化缓解、化解矛盾。

       近年来,薛集法庭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工作直接调整经济和社会关系的职能作用,坚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通过对大量的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赔偿侵权案件、合同等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在辖区内树立了良好的法庭形象,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