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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落实,重打击,重宣传,构建破解执行难大格局

——老河口法院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时间: 2017-02-23 09:32

2月22日下午,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作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唯一代表,就破解执行难问题作典型发言。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对该院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6年,老河口市法院作为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试点法院,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总体目标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强化工作举措,争当襄阳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排头兵。老河口市法院办理的杨玉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最高法院评选为“涉民生集中执行典型案例”,被省法院评为“2016年湖北省法院十大执行案件”,老河口市法院执行局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襄阳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现场会在老河口市法院召开。

一、重落实,行动迅速见效快

迅速成立“一把手”任组长、全体班子成员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领导、时间表、路线图,倒排日期,挂图作战。层层落实责任,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执行干警及时约谈,限期整改。同时选好配强执行人员,共配备了13名执行干警,占干警总数的15%,其中3名入额法官。

认真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会同检察机关联合发文部署安排,共同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定期通报情况。对案件尚未执结且有明确的法定理由暂时不能发放案款的,主动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建立台账,规范管理,适时发还。9月27日,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检查组对老河口市法院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给予了较高评价。

率先建成集远程指挥系统、4G单兵系统、执行查控系统、安防及存储系统等功能齐备的执行指挥中心并投入使用。第一个在襄阳法院建立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并开展拍卖活动。

大力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程序,充分发挥执行与破产制度各自功能,探索建立执转破衔接机制。

主动公开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终本、中止案件,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

有效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等执行失范问题,制定《关于加强执行案件关键节点风险防控促进廉洁办案的意见》,联合纪检监察部门督办检查,确保执行权公正、高效、廉洁、规范运行。

二、重打击,突出执行强制性

老河口市法院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威慑、强制等执行措施,加大财产查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拒执罪案件办理力度,实施联合信用惩戒。2016年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1512人次,发布1284人次,公开曝光100名“老赖”,司法拘留56人,罚款32人,办理拒执罪案件3件,刑法问责已成常态。其中,朱某某诉周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是襄阳法院首例拒执罪自诉案件,该案经各级媒体先后报道、转发,引起强烈反响,有力地促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三、重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在老河口市委宣传部的支持下,老河口市法院主动同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兴媒体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的宣传合作机制。全年发表通讯报道200余篇,电视台专题宣传报道典型案例11件次,执行工作宣传位居襄阳法院榜首,实现法院内部评价与群众接受程度的“合拍共振”。在全年执结的案件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435件,协助单位配合执行268件。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评价普遍较好。

四、大格局,合力构建执行联动机制

省法院就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进行工作部署后,老河口市法院第一时间向市委作了专题汇报,市委主要领导为此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该项工作,并率先制发《关于营造良好环境支持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要求市直各部门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并将支持参与的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去年县乡换届工作中,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候选人实施一票否决,共8名候选人因而被取消参选资格。

老河口市法院与市公安局、国土局、房管局联合制发《关于共同推进全市法院与公安等部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联网查控制度机制。定期向《襄阳信用网》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形成联合惩戒的合力。

2016年,老河口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78件,同比增长40%;结案1399件,执结率95%;实际执结1108件,实际执结率75%;执行到位标的额2.81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1%,执行和解案件901件。在收案数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结案率、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