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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首例!两被告人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 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判刑

时间: 2023-01-05 18:03 来源: 老河口法院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理应在学校接受教育,在家享受父母的疼爱,却有不法分子把黑手伸向他们,利用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尚不成熟等弱点,组织从事一些谋利性的违法犯罪活动。近日,老河口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案件,该案系《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以来,襄阳市首例将未成年人作为违法犯罪工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

案情简介:

被告人叶某为老河口市某家KTV实际经营者,被告人张某负责招聘未成年陪侍女性。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被告人叶某伙同被告人张某在明知王某等人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然组织未成年人在KTV有偿进行陪酒、陪唱服务,以收取提成的方式谋取非法收益。

法院判决: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叶某、张某共同组织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活动,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扰乱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被告人叶某、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一、被告人叶某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被告人张某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往往利用部分未成年人精神上的空虚、物质上的缺乏等脆弱之处,组织未成年人从事一些谋利性的违法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性质恶劣、影响重大,不仅剥夺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健康权,而且诱使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毁掉他们的人生。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老河口法院将继续优化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帮助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