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 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执行视窗 > 执行动态

老河口法院成功执行一起强制迁出房屋案件

时间: 2017-04-06 09:17

4月5日,清明节后上班第一天。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法警队、市人大代表的配合和见证下,出动大量人力物力,将湖北蓝月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物品从标的房屋中强制迁出。

 申请执行人廖某某、童某某与被执行人湖北蓝月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湖北蓝月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2017年3月1日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自行拆除并运走申请人廖某某、童某某房屋内(位于老河口市沿江路与牌坊街交叉口)空调、餐桌、椅子、冷藏冰柜等物品,并自行拆除门口招牌中的字号“帝乡蓝月亮”。老河口法院抽调11名执行法官、6名法警执行强制迁出任务,成立由执行局副局长薛占华任总指挥的临时指挥机构,负责执行、安保、宣传等工作

    强制迁出,老河口法院依法发出公告,因被执行人湖北蓝月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派员到执行现场,故该案在2名人大代表的监督下,依法对强制迁出物品予以清点、登记,由专业人员搬迁,存放于指定地点,强制迁出全程录音录像,相关事项记入执行笔录副卷。

 人大代表们一起经历了执行现场后,见证了法院的执行过程,理解了执行工作的无奈,感受到执行工作人员的难处。一名人大代表说:“今天的执行能够看出,执行难,难在不到最后一刻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执行工作既要主动细致,还要充分运用各种手段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解决执行难,执行法官任重而道远。

    执行法官孟顺义表示,法院执行就要用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开展执行工作,今天的执行通过人大代表的见证,既确保了整个过程安全有序,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展现了人法院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