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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审判:处置“僵尸企业” 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时间: 2019-06-14 09:55 来源: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一些企业由于产能过剩、投资过热、以及自身发展因素影响,使得企业经营陷入困局,被迫停产、倒闭或被兼并,企业及市场投资遭受巨大损失,也给国家资源造成严重浪费。十九大以来,中央在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提出,要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

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最新工作要求,在市委领导、市政府支持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运用司法方式对本市内停产多年的“僵尸企业”进行 “清理”,让该类企业有序依法退出市场。今年5月,老河口回天油脂有限公司以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为由向市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经多份法院判决书确认,该公司累计外欠4000余万元债务,至今无法执行。最终,市法院受理此破产案件,该案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企业破产关系到企业资产保护、金融安全维护、职工权益保障等一系列问题,涉及面广,影响重大。如何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帮助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法院主动向老河口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建立企业破产、重整工作府院联动协作机制,发挥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法院的职能作用,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审判中存在的产权瑕疵、债务处理、职工安置、招商引资、税收优惠、企业注销、破产费用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

同时,市法院专门成立了企业破产、重整工作合议庭,着手研究与企业性质相合的破产程序,并组织破产企业代表、各大竞选机构代表、法院监察科、三重一大成员及案件承办人员,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了公开摇号,随机选定破产案件管理人,最大限度减少权利寻租,保证整个过程公平、高效、透明,切实保障各债权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利。

接下来,市法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审理好破产案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审查、积极审慎受理破产案件;进一步抓好协调,建立常态化的府院联动及内部请示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破产审判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坚持破产审判工作原则,统筹解决破产审判中存在的资产处置、职工安置、信访稳定等问题,提升破产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