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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解纷记|法官引喻“六尺巷”,调出一个“睦邻稻场”!

时间: 2023-04-03 16:33 来源: 老河口法院

古语有云,“邻睦风亦暖,家和人自康”。毗邻而居的张家,因老王种植的杨树多次与王家发生冲突。两家协商无果,老张诉至法院。老河口法院仙人渡法庭一举成功调解了这起持续8年之久的排除妨害纠纷案,化解了邻里多年纠葛。

案情回顾

“天降”杨树,究竟谁是谁非?

老张于2014年5月承包了村集体的公共稻场260平方米,但自2015年起,老王却在稻场上种了一片杨树,这让老张很是恼火,认为老张种的杨树占用了自家的地,于是多次找到老王说理。老王却表示,稻场是几户公用的晒谷场,自己在稻场上种树没有任何问题,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了8年之久。

 2023年2月,老张将老王诉至法院,要求老王返还占用的土地并赔偿损失。仙人渡法庭承办法官刘丹在接到案件后认真审核,认为双方积怨多年,一判了之只会更加激化两家矛盾,应以调解为主。

法官进村“面对面”,8年恩怨一朝解!

 

为解决纠纷,刘丹法官多次到村里走访。村干部指出,“两家的矛盾已经很久了,我们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都寸步不让,实在是难以化解。”村民们也表示,“两家为了这事已经闹了七八年了,都说自己有理,我们劝也劝了,都没办法了!”

刘丹法官先是到纠纷争议的稻场进行实地调查,随即组织两家代表到法庭开展调解工作。“我不过是在公用的地上种了两棵树,他凭什么说是占用了他的土地?”“我和村集体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你在我租的土地上种树,就是侵犯了我的权益!”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矛盾似乎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刘丹法官当即对两家释法明理,“大家都是多年邻居,为几棵树闹这么多年,伤了邻里和气不值得。古有‘六尺巷’,今天双方为什么不各退一步,创造一个‘睦邻稻场’的佳话?况且老张的土地租赁事实摆在眼前,老王确实侵犯了老张的权益,如果不及时将杂木移去,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过一下午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老王自愿在约定时间之前清除承包地上的杂木,而老张表示不需要老王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老王已将地上的杂木清理完毕,老张也向法庭确认了此事,两家多年的积怨也得到了化解。

 

法官说法

“六尺巷”的典故流传至今,大家耳熟能详,但面对邻里纠纷时,双方有时未必能主动礼让。三尺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和睦相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邻里出现矛盾应尽量协商解决、妥善处理,不要因一时冲动导致矛盾升级、关系恶化。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四百六十二条【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