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起“鸟网”,落入“法网” | 老河口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7月23日,老河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以“身边案”敲响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警钟。

2023年11月以来,被告人郭某伙同其妻子胡某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买卖野生动物。以每只0.5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在家中或襄阳各集贸市场收购黄胸鹀、蓝喉歌鸲等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麻雀、环颈雉、黑水鸡、白骨顶、野兔等“三有”保护动物,在本地市场加价销售,或进行真空、冷冻处理后,通过大巴托运方式销售给被告人梁某等人。
梁某将从郭某处收购的上述野生动物转售给当地村民食用,非法获利。
此外,王某、李某(王某妻子)、张某三人得知郭某从事收购鸟类贩卖活动,遂从郭某处购买捕鸟工具,进行非法捕鸟活动,获取利益。
2024年,公安机关先后将郭某、胡某、梁某、王某、李某、张某六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开展充分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
本案经依法审理,六名被告人均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各被告人定罪量刑,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情开展当庭释法,并围绕老河口市野生动物保护现状、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及环境保护举措等内容开展普法宣讲,将庭审现场转化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仍有部分群众觉得,为了食用、滋补捕杀野生鸟类不算大事,不会受到法律惩处,这是完全错误的法治观念。”
“无论是珍稀的野生动物,还是常见的‘三有’动物,都是生态环境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希望此案审理能警示大家,拒绝野味、抵制非法交易,共同保护生态环境。”本案主审法官蒋亚平说道。
近年来,一些犯罪团伙逐渐形成了非法猎捕、运输、贩卖鸟类的完整犯罪链条,给野生鸟类资源带来极大危害。
去年,公安侦查发现老河口市部分村民非法猎捕“禾花雀”,并经襄阳集中贩卖至外地。
为此,在2026年世界候鸟日,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自规局联合召开座谈会,共同开展老河口市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
在公检法的联合建议下,市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自2026年7月8日起,明确全市行政区域实行全域全年禁猎,有效期5年,切实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
“针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这种分工配合的违法犯罪行为,只有相关部门共同协作配合,才能一并惩治前端的非法猎捕行为和后续的运输、销售行为,摧毁整个犯罪网络,以法治利剑实施全链条打击,切实保护野生鸟类资源和生态安全。”市法院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打击“禾花雀”的非法交易黑色产业链。
生物多样性保护,是地球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石。老河口法院将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落实生态修复责任,深化部门协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司法利剑守护绿水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