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老厂”招来“新同行”,破产资产“活”起来!
破产难,难在资产处置。如果选择破而后立,破产资产不仅难以变现,新企业还往往需要改换门庭、重新规划破土,极大减损了资产价值。试想,若能引进高度匹配原有资产的投资人,难题或可有解。
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油公司)于2008年6月登记成立,后因经营不善,企业陷入财务困境,于2018年停产,丧失持续经营能力,截止2023年12月7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粮油公司负债总额8700余万元,资产负债率329%。
破产受理后,经过法院及管理人评估:如果按照传统破产清算程序,虽然能够将粮油公司资产变价处置,但不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价值,也不利于保障债权人实现权益。
此外,粮油公司靠近汉江,属于环保重点监控区域,若对土地和建筑物进行变价拍卖,买家想要经营开展新业务,就必须通过严格的环保审查,甚至要投入不菲的资金以防治污染。如此,破产资产更加难以出手。
“粮油公司的厂房设备都是现成的,如果能够吸引同行将公司资产整体转让,可以更大限度地实现粮油公司的‘集成价值’。”该案破产管理人指出。
在法院的指导下,破产管理人按照“打包出售”的思路积极接洽买家,吸引来同是食品加工行业的Y公司前来询价,具有高匹配度的Y公司最终成功竞得粮油公司的土地和建筑物。
经此一举,在破产财产变现后,债权人的实际清偿债权额远高于预估值,债权人利益得到有效保障。而新企业也在原有设备、厂房的加持下,快速生产经营,实现投资到盈利的无缝连接。
“许多企业谈到‘破产’都认为是穷途末路的代名词,实际上破产审判发挥着‘及时出清’和‘积极拯救’的双重功能,即使最终未能拯救企业,也能在此间更好盘活资产,让经营者摆脱债务泥潭。”该案承办法官介绍道。
从“无人问津的闲置厂房”到“蓄势待发的新生力量”,法院通过“公开拍卖+精准招商”的方式,唤醒了破产企业沉睡资产,让旧资产迎来新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