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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18年3月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 2018-03-20 15:31 来源: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18年3月招聘

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聘用制工作人员,包括聘用制书记员8名、聘用制驾驶员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判工作;

2.年龄在20至35周岁(1983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聘用制驾驶员的,立功受奖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公告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聘用制书记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9;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不低于每分钟40字。

(三)聘用制驾驶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限男性,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三年以上驾龄且无吊销驾驶证经历,具有优良的驾驶技能,能够熟练驾驶和保养车辆,交通安全意识较高。

二、报考程序

所有招聘职位均现场报名。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登记。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携带4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前往公告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只能选择一个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登记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招聘单位进行考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下午3:00至2018年3月23日下午6:00。

三、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统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聘用制书记员职位主要测试考生文字录入速度,具体标准为: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40字以上。

聘用制驾驶员职位主要测试考生的驾驶技术,驾驶技术测试标准参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职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3月26日下午15:00-17:30,测试考场由招聘单位另行安排。

四、面试

(一)面试资格确定

通过职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一并参加面试。

(二)参加面试

接到面试通知后,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面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28日下午15:00-17:30,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考场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后通知。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共同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在老河口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lhksfy.hbfy.gov.cn/公示3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首次聘用人员应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符合相关规定,双方愿意续聘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报名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汉口路23号;

报名地点: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联系电话:0710-8230833   18086131102

人:杨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