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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交警”共出手,怎一个调字了得!

时间: 2025-12-22 10:03 来源: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近日,孟楼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电动车撞倒行人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不同程度受伤,由于对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存在分歧,双方当事人亲属最初在法庭上剑拔弩张,气氛一度紧张......

开庭当天,被告因腿部伤情未愈无法到庭,由其年迈的父亲代理出庭。

“我被你们家电动车撞了,医药费肯定得你们赔!”原告一开口,情绪就十分激动。

“我儿子也伤得不轻,现在还躺在床上,我们自己也花了不少医药费,哪儿还有钱赔给你?”被告的老父亲也毫不退让。

庭审中,原告坚持让对方赔偿全部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而被告父亲反复强调,自己儿子也是受害者,原告在事故中也有责任,不该由他们全赔。

承办法官心里清楚,如果简单判决,不光化解不了矛盾,说不定还会让两家的仇怨更深,后续执行起来也难。考虑到原、被告两家的实际情况,法官决定庭审结束后,联合交警大队一起做调解工作。

在法庭主持下,法官、交警大队民警与双方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耐心沟通。一方面,他们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一条条讲清楚,帮双方分析各自在事故中该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又从情理上劝两家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对方的难处。

“我儿子现在还躺在床上,家里实在不容易啊。” 被告父亲说着,眼眶就红了。

法官轻声安抚道:“您家的难处我们理解,但原告受伤后的损失,也得有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沟通,双方的态度慢慢缓和下来。最终,在法庭和交警大队的共同协调下,两家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 4000 元赔偿款,这起纠纷就此了结。协议签好后,被告父亲赶紧着手筹款,承诺第二天就把钱交上。

案子调解完,被告的老父亲又犯了难,他找到承办法官着急地说:“我儿子的电动车因为事故被交警大队扣着,我年纪大了不会骑电动车,儿子又受伤没法去取,这可咋办?”

“您别着急,这事我们来协调。” 法官立刻联系了交警大队,把情况说明后,交警大队很快同意安排车辆,会把肇事电动车直接送到被告家里。

这一贴心的安排,让被告父亲十分感动:“真没想到你们考虑得这么周到,连取车的事都帮我们想到了。”

达成调解协议的第二天,交警大队如约把电动车送到了被告父亲手中,老人也当场把筹集到的 4000 元现金交给了原告。拿到赔偿款的原告、取回电动车的被告家属,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司法工作不仅要解决矛盾纠纷,更要化解人心隔阂。这起案子通过联动调解,既解决了赔偿问题,也缓和了双方矛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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