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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人民法院2011年工作报告

时间: 2012-07-20 10:42 来源: 本院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1月28日在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宋建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07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力服务保障我市“工业立市、科教兴市、富民强市”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新举措,大力推进审判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9350件,审执结8926件,结案率为95.47%。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先进法院、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单位、机关档案目标管理省特级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审判执行取得新成效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有效促进了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维护了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对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大或者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重判,决不手软。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被告人,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五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569件 83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9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达到90%以上,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

——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坚持以促进“和谐”与“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服务保障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民商事案件。在民事审判中,深入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原则,认真审理买卖、借款、债务等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处理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和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案件,切实保护当事人特别是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审理涉农案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药、化肥、种子购销等涉农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在商事审判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从规范企业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大局出发,依法审理好企业破产案件,通过破产重组招商引资新生的企业,构筑起我市纺织、化工、汽车三大工业体系,成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支柱。五年来,共审结民商事纠纷案件6600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4709件,调撤率达71.35%。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着力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把握好行政审判监督与支持的平衡点,在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之间,坚持支持                                                                                                                                                                与监督并重,确保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将行政审判作为协调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关系的“减压阀”和“化解器”,不断创新行政诉讼协调机制,推出了内部联动机制、社会支持机制、全程协调机制,化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五年来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6件,其中通过协调行政相对人撤诉案件51件,协调方式结案率为91.07%。审查非诉执行案件412件,裁定准予执行406件,不予执行6件,既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使行政机关工作效能和执法权威得到进一步提升。行政诉讼案件连续多年实现了无上诉、无申诉、无上访和“高协调率”的“三无一高”目标。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维护司法权威。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尽最大努力实现当事人既判利益,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32件,执结1684件,执结率为97.23%,执结标的额8951万元。努力改善执行工作外部环境,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化解“执行难”工作新格局。深入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等活动,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加强对执行工作和执行干警的管理,促进了公正执行、文明执行。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执结了一大批案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维护了法律尊严,树立了司法权威。

二、坚持司法为民,诉讼便民利民,关注民生实施新举措

五年来,我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改善基础环境,优化诉讼秩序,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工作要求,维护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扎实做好立案信访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完成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立起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院长接待、院领导包案、信访督查等制度,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监督电话等方式,方便群众查询、反映问题,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坦诚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坚持定期回访当事人,不定期组织法官到乡村、社区走访,回应基层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五年以来,共处理人民群众各类来信300余件、来访2500余人次。

——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开展便民诉讼活动。制作诉讼指南,方便群众了解诉讼程序,为群众提供接待、导诉、咨询、立案“一站式”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促进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广泛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大力开展巡回办案,深入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开庭和调解,最大限度的满足基层群众的司法诉求。五年来,共开展巡回办案420余次,使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让巡回审判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我院在全省基层法院率先建立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充分关注社会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完善了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五年来,共减、缓、免交诉讼费70余万元,为特困执行案件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80余万元,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坚持从严治院,深入开展争创活动,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从适应新的工作大局、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高度出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先后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活动开展,从思想上真正解决了“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切实增强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公正执法意识。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干警业务素质。高度重视干警业务素质的培养,以“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法官培训力度。通过开办专题讲座、组织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展评、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等形式,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五年来,共选送法官130余人次参加上级法院培训,组织80余人次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8名同志顺利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通过率达90%;共撰写学术论文、案例评析及调研文章50余篇,先后有10余篇学术论文获奖。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坚持把纪律作风建设作为推动队伍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加强对干警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教育引导和遵章守纪的监督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促使纪律观念得到增强。通过规范考勤、着装、开庭和司法礼仪等措施,强化细节管理,改善服务态度,加强文明创建,干警的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司法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清正廉洁。按照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环节,严格监督制约。大力推行法院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了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直接监督。坚定不移的落实“五个严禁”,从源头上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全院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坚持科技强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装备保障达到新水平

——抓好“两庭”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一是抓好审判法庭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总投资1200余万元的审判综合大楼于2008年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极大改善了法院的办案环境。二是抓好基层人民法庭的建设。根据便民诉讼需要,积极争取国债项目资金200余万元,新建了孟楼、仙人渡、张集、薛集人民法庭,四个法庭均达到国家一类法庭建设标准,位于中西部基层法庭前列。对洪山咀、袁冲等人民法庭的改建也已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新人民法庭的投入使用,改善了基层的司法条件,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减轻诉累发挥积极的作用。

----加强物质装备建设,改善执法办案条件。近年来,在我院多方努力和积极争取下,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成效显著。先后配备更新执法办案用车25台,干警人均电脑一台,为办公自动化、庭审录入、巡回办案、流动办案提供了便利。2010年安装了新版审判管理系统软件并投入使用,通过科技手段提升审判管理水平,推进信息化在审判监督、审判动态分析、审判质量分析、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使审判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真正实现“科技强院、科技兴院”。加大安保设施建设,配齐配强警用装备,为安检岗位配备了安检门、金属探测仪等先进设备,保障参加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障法院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司法环境有了新改善

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是司法审判工作的重要保障。我院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审理。每年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与有关乡镇、部门加强沟通,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选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把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置于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近五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开庭100多人次。顺利完成第二届38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邀请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742件。

各位代表,五年来,人民法院各项建设不断发展,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及法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离市委和全市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形势的发展也使法院工作面临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一是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审判质效、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综合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强基层基础、改善执法条件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克难奋进,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努力做到人民群众满意。

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时期,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我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市九次党代会决议,围绕 “2311”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的新发展,为老河口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将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着力将能动司法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充分认识新形势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服务大局,履行职能,为我市“2311”工程的顺利推进,全力提供司法保障。继续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建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密切跟踪司法领域的新情况,慎重审理企业改制等纠纷,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妥善审理涉农案件,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是要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着力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内涵,进一步妥善审理好涉及教育、医疗、住房、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案件,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职能,规范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充分发挥立案信访接待大厅功能,让人民群众更加简便、灵活、快捷解决纠纷。

三是在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服务效能,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积极推进全员培训、主题培训、预备法官培训、专题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司法能力;抓党建带队建,进一步强化司法廉洁教育,落实“五个严禁”等一系列反腐倡廉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公正、不廉洁问题

四是在提高审判质效上下功夫。着力健全绩效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一套与审判管理监督制度体系相配套的案件质量奖惩激励机制,切实发挥审判质效考评的导向激励作用;依托法院信息化流程管理,进一步增强审判管理的针对性;充分发挥好审判监督功能,加强对办案各环节的实时、同步监督。改进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执行权力的分解和监督。逐步完善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是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投入,对院机关大审判庭进行配套完善,完成袁冲、洪山咀等人民法庭的重建工作,改善办案办公环境;加大科技投入,对法庭网络进行改造,实现与各级法院的“四级联网”,注重审判管理信息软件的开发与应用,提高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

各位代表,市九次党代会提出了“高举跨越式发展旗帜,大力实施‘2311’工程,奋力冲刺全省县域经济第一方阵、重振明星城市辉煌”的奋斗目标,市人民法院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老河口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