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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法院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 2014-01-06 08:53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12月30日在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代院长 庄和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履行审判职能,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645件,办结5459件,分别较上年上升2.5%和0.8%,涉案标的额1.29亿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刑事案件135件,判处犯罪分子176人。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罪犯18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7人。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罪犯24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做到罚当其罪。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减少社会对抗,调解率达78.6%,赔偿到位金额160余万元。

妥善调处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695件,标的额8616万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优先考虑调解,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好矛盾纠纷,促进家庭、邻里、社会和谐。全年调解和撤诉案件2260件,调撤率48.2%。依法审结涉企纠纷案件267件,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重点加强民生案件审判力度,对涉及医疗教育、劳动就业、“三农”等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化解行政争议。共审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64件。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注重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法判决行政相对人胜诉案件2件。支持行政机关正确履行社会管理职能,裁定准予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8件,裁定不予执行16件。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力度,采取案前协调的方法化解行政争议6件;已审结的7件行政案件中,通过协调撤诉5件,案件撤诉率达71%。延伸行政审判服务职能,针对行政执法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件,促进依法行政。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共执结各类案件551件,执行到位金额4109万元。深化执行分权改革,实行裁、执分离和执行案件归口管理,优化执行力量配置,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机制。创新执行工作举措,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对长年积案、涉及民生的案件重点执行。强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和金融部门,向社会集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年共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246次,对33名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生效裁判权威。

二、积极践行能动司法,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能动司法,发挥职能作用,用好司法手段,努力服务大局。为保障我市“1331”工程和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市法院选派干警长期驻点工业园区;积极参与老河口市水西门旧城改造等重点项目工程,主动跟进服务,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有力促进我市“两改两迁”工作的开展。

加大司法助企力度积极探索司法服务新途径,通过深入开展法院干警服务企业活动,对企业实行挂牌联系,化解困扰企业发展的涉法涉诉问题,及时回应企业法律需求。共向企业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发放调查问卷300余份,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拉近了法院和企业的距离今年3月,在走访老河口市德尔工贸有限公司时,了解到该公司与随州一企业存在合同纠纷,通过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为该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60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注重司法审判与社会生活的融合,积极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设立司法调解指导中心,搭建调解平台,将诉调衔接范围延伸到交通、医疗等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加强和规范诉调对接工作,共对1961件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审查和确认,我院诉调对接工作受到省委政法委肯定。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审判,成立专门的少年审判合议庭,开展法官与失足少年手拉手回访帮教活动做好社会调查和判后回访、跟踪帮教等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开展送法进社区、学校、企业、机关活动,共有10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举办法制讲堂6次,受教育群众达1000余人。扎实做好“三万”活动和“百名政法干警进百村入万户安万家”活动,为包点村袁冲乡童湾、马道岗村协调筹措资金2万元,并为10户生活困难群众送去了慰问金。

三、落实司法便民惠民措施,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投资60余万元建成集立案办理、来访接待、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配置了导诉台、电子触摸查询台、电子公告屏、复印机、饮水机等。实施功能分区,提供立案信访、材料收转、司法救助、查询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安排一名法官挂牌上岗,兼任导诉员,开展导诉服务,提供法律咨询。坚持院、庭长周一接访制度,认真听取和办理来访群众合理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积极开展便民惠民活动。以8个人民法庭为依托,以社区和村(居)委会为桥梁,建立起16个社区巡回法庭和便民诉讼联系点,挂牌公示受案范围、责任法官,并邀请人大代表、乡镇或者村社干部担任便民诉讼联络员,开展巡回审判69场次。加大司法救助范围和力度,共向经济困难的特殊诉讼群体减、缓、免诉讼费12.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6.5万元。

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围绕立案、审判、执行等司法环节,坚持司法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开通法院互联网站和官方微博,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公布重大案件进展,方便群众了解法院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符合上网条件的2531裁判文书,通过互联网全部公开发布。扩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参与度,新增选人民陪审员49名,2013年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476件,案件陪审率达100%。

四、围绕提高审判质效,切实加强审判管理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断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

积极推进审判规范化管理。围绕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审判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对公正、效率、效果三项指标量化考评,建立以案件质量评估指标数据为基础、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加强对审判工作质效、司法资源配置等情况的分析研判。建立案件质效评估与法官业绩考评相结合、全面评估与专项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机制,为正确指导审判工作提供目标方向。

加强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推行“大立案”机制,诉讼、执行案件一律由立案庭审查、受理、登记、转办。建立以立案为起点,以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为终点的全程管理机制,将立案、保全、审理、判决、执行、申诉、上诉等每个节点,全部纳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即时监督考评,确保审执工作公开高效运行。

落实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制度。通过事前预判、事中监控、事后追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厉追责。制订关于加强法律文书制作及预检纠错的若干规定》,将法律文书纠错机制前置,让每一份法律文书规范无瑕疵。完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介入调查机制》,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及申诉、信访案件逐案清理,倒查追责。共有2件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被认定为差错和瑕疵案件,2名法官受到责任追究。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

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着力打造一支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认真开展“学习十八大,争创新业绩”、“假如我是服务对象”等主题实践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坚持每月中心组学习、每周庭室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各类培训100多人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通过引进法律专业知识人才,充实法官队伍,缓解法官断层等问题,今年通过省公务员招考引进了4名本科生。开展“两项评查”工作,对一线法官逐一进行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全年共组织庭审评查23次,评选出优秀观摩庭2个,优秀裁判文书10份。

强化司法廉洁建设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政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深入开展“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治庸问责”集中教育整顿行动,严肃查处执法程序、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对2名违法违纪干警作出免职处理。加强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和《法院干警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在办公场所张贴名言警句,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提高干警防腐拒变能力。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引领、激励、约束、导向作用,开设“道德讲堂”,开展向优秀法官学习活动,邀请本院见义勇为模范现身说法。组织干警参加襄阳、老河口市举办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廉政书画展览、摄影比赛等文体活动,大力营造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

各位代表,在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我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报告工作,主动通报情况。今年4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各类督办件51件,做到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完善日常监督机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旁听庭审10余次。

2013年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干警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需要增强,与上级要求、人民群众期待存在差距;二是司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化解矛盾、处理涉诉涉执信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干警工作压力持续加大,从优待警和对干警的保障激励机制亟待完善;四是在创新工作举措,推进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五是干警司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的现象没有完全杜绝,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恳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关心、帮助和支持。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打造公正廉洁忠诚为民的法官队伍,不断提高公正司法和服务大局服务群众能力,全面建设公信法院和一流法院,为实现老河口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参与法治城市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各级党委对法治建设的明确部署,都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大局,找准工作着力点,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水平,为法治城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支撑。

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主动服务大局结合我市大力推进红河谷组群和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大局,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审理各类经济纠纷,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诉权,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大执行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落实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各项措施,依法审理涉企案件,主动服务企业。

三是创新审判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每一件案件的审理裁判都符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的基本要求,坚决杜绝权力案、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确保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建立健全审判质量控制体系。根据审判工作客观规律,构建“点、线、面”多角度全方位案件质量控制体系。“点”上集中把握好重点岗位、重点案件和重点判项的监督制约;“线”上重点把握好审判流程和重要环节的跟踪监管;“面”上重点把握好审判工作态势和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进一步抓好审判质效分析通报、庭审观摩评议、裁判文书评查等工作落实。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形成审判部门与执行部门的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合理确定各审判节点的时限,消除审判流程中的瓶颈和阻滞;有效实行案件的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督促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诉讼周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尽快实现。健全完善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承办法官、合议庭、院庭长的审判责任制和审判管理责任制,建立审判执行职权、过错情形和责任承担相对应、权责统一的责任追究体系。建立防范错案的工作机制,启动改判发回案件、涉诉信访案件、申请国家赔偿案件、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违法违纪举报案件和网络反映案件等“六类案件”复查追责工作。深入开展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治庸问责集中教育整顿行动,强化内外监督。

四是推进司法公开,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增强司法为民实效。健全司法与社会沟通的平台。按照最高法院要求,开通12368电话热线,公开院长信箱邮箱,及时接受和处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听取意见和建议。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完善诉讼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到法院旁听庭审,了解审判工作情况。积极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应上网文书全部在互联网发布,依法可以公开的审判执行信息全部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关心支持,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现有法官人数的2至3倍。扩大司法公开影响力。加强法院网站、微博建设,将审判执行工作流程、环节、进度、裁判依据、结果等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扩大社会知晓面和公众参与度。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好、管理好、运用好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立案服务、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窗口功能,规范司法礼仪,改进工作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为群众提供便捷贴心的服务。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在保证程序公正和平等对待的前提下,注意为当事人特别是没有委托律师辩护、代理的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必要帮助指导。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依法选择或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更为经济的诉讼程序和程序性措施。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坚持做好“法官四进”、“巡回审判进千村”、“百场法制讲堂”等便民惠民实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环节的便民利民举措,提高便民利民实效。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打造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以公信法院和一流法院建设为目标,围绕思想、能力、作风、廉政四个方面,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铸就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通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深化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加强司法良知和司法伦理教育,努力塑造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司法品质。锻炼全面过硬的司法能力。以提高适用法律、判断证据、驾驭庭审、化解矛盾等方面的能力为重点,加强队伍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法官从宏观出发思考分析判断问题、从微观入手妥善处理案件的综合能力。培养文明务实的司法作风。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标准,集中整治“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拖”、“庸懒散软奢”等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不良作风,打造“三铁四最”法官队伍,以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树立清正廉洁的司法形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典型违法违纪案例为反面教材,持续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通过网络媒体、服务窗口、廉政纪律告知书、家庭助廉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示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和微博,主动接受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六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司法保障水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法治中国建设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对于人民法院而言既面临重大机遇,又意味着巨大挑战。我院将充分把握这一历史机遇,全力争取党委政府关心支持,按照形势发展需要和科技强院的要求,加快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老河口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1、非诉行政执行:对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等具有执行内容的行政行为,如果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是法院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

2、诉调对接: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使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两种纠纷解决机制相互衔接,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各自的优势,实现司法审判与社会力量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促使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得到解决,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少年审判合议庭: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法院成立少年审判合议庭,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并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学校紧密联系配合,实行未成年人审判分案审理、“圆桌审判”等制度。

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中所指的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5、裁判文书上网:为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加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之外的案件,其他生效裁判文书都将全部上网,使每一份裁判文书都经得起社会公众的检验。

6、“四个一律”:中央政法委关于从严治警的“四个一律”要求是:凡是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治庸问责集中教育整顿行动:2013年初,襄阳中院围绕打造“每案公正”工程,在全市法院中开展了“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治庸问责”集中教育整顿行动,规定全市法院所有业务部门、每位审执人员均要对三年来所办案件特别是发改、再审信访案件全面自查,重点对照检查立案、庭审、合议、院庭长把关、廉洁执法等8个方面30多个类别的问题。将这些问题汇编通报全市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对照讨论,整改预防,以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

8、“三铁四最”:2013年4月24日襄阳中院王秋隆院长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对法院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即“筑牢铁法铁纪铁规,努力建设一支最守法最守纪最勤廉最亲民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