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审联动,离婚纠纷一朝解!
一起历经四次庭审的离婚财产纠纷,双方积怨已久,进入执行程序后一度陷入僵持......老河口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联动二审法院开展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积怨颇深,执行开局遇阻
本案当事人王某(女)、陈某(男)的离婚纠纷前后拉扯两年多、历经四次庭审。2023年12月,王某首次向老河口法院起诉离婚,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后,陈某不服提起上诉,襄阳中院二审改判不予离婚。2025年6月,陈某再次起诉离婚,老河口法院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夫妻财产作出处置;二审中襄阳中院对财产判项予以改判,判令陈某向王某支付婚内共同还贷补偿款,王某配合将其名下摩托车过户至陈某名下。判决生效后,陈某对裁判结果心存不满,迟迟不肯履行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陈某称自己已申请再审,必须等再审结果出来再谈履行,甚至直言“就算拘留也没用,我不认这个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原生效判决的执行。承办法官可以依法对其采取拘传、罚款甚至拘留等强制措施。但考虑到家事纠纷的特殊性,双方本就积怨较深,简单以强制手段快速结案,只会让矛盾越结越深,并非纠纷的最优解。因此,承办法官决定以和解为突破口,推动矛盾实质化解。
执审联动,双向疏导解心结
为了提高执行和解成功率,承办法官立足“执审联动”的工作思路——主动对接襄阳中院的承办法官,共同商定调解方案。在两位法官的共同协调下,在外地务工的王某专程返回老河口,双方坐进了和解室。
和解刚开始,陈某就满肚子怨气,诉说自己在婚姻里的委屈,对履行判决十分抵触。承办法官没有急着讲法条,先耐着性子听他把情绪发泄完,才开口说:“咱们平心而论,第二次主动起诉离婚的是你。这两年大家的时间精力都没少耗,不如各退一步,早点把这事翻篇。”
一番入情入理的话戳中了要害,陈某态度明显软了下来,从最开始“一分钱都不会给”的强硬态度,松口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摩托车必须按判决过户给自己。
劝通了陈某,法官又转头做王某的工作。王某一开始态度同样坚决,认为判决结果清清楚楚,没有协商的余地。法官便从她的实际处境出发劝解:“我知道判决于你有理,但你人在外地还要来回跑,牵扯太多精力。早点了结这件事,才能安心过自己的日子。”就这样前后开展了三轮背对背调解,双方的诉求终于慢慢靠近。
和解履行,纠纷圆满落幕
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一次性向王某支付补偿款2万元,王某自愿放弃其余权利主张;款项付清后,王某配合将摩托车过户至陈某名下。
签完和解协议的第二天,陈某就如约将全部款项转入法院账户,王某也顺利配合完成了车辆过户手续。这场历时两年多的纠纷,最终以和平的方式画上了句号。
下一步,老河口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承刚柔并济的工作思路,对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家事、涉民生案件,则注重情理法相融,化解当事人心结。在兑现胜诉权益的同时,兼顾案件社会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