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出合力,“治”在源头|老河口法院开展调解员专题培训及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类型化纠纷化解工作,老河口法院立案庭强化对市、镇两级综治中心入驻调解员的指导培训,组织开展调解员专题培训及座谈会,为入驻综治中心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质效。立案庭法官及入驻综治中心的调解员参会。
会上,立案庭庭长孟佳萌系统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司法确认申请流程、材料规范、受理边界等核心要点,并引用实践中案例,通俗阐释合法原则,让调解员直观掌握“什么能调、怎么确认有效”等调解要点。同时,调解员们结合实务经验,深入交流司法确认的难点、堵点问题,凝聚解纷共识。
会议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强调要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纠纷诉调“双向推送”“双向衔接”,同时要立足本地区多发纠纷特点,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通过将“个案智慧”提炼为“类案经验”,推动类似纠纷尽早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老河口法院不断提升司法确认、速裁快审、指导调解实效,助力综治中心实质运行、一站解纷,携手入驻单位,深化“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让“内行人”以法治方式调处“专业事”,成功分流并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成效明显。2026年第一季度,民商事诉前调解委员会共受理案件283件,调解成功222件,彰显了基层治理成效。
下一步,老河口法院会将试点工作与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深度融合,充分运用“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展工作,持续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让调解员更专业、让联动调解更顺畅,真正实现“导”出多方合力,“治”在矛盾源头,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筑牢基层治理根基。



